罗伯特·特里特·佩因
美国政治家
罗伯特·特里特·佩因(Robert Treat Paine,1731年3月11日—1814年5月11日),马萨诸塞殖民州及美国政治家、律师,大陆会议代表及《独立宣言》签署人之一,美国开国元勋马萨诸塞州最高法院法官,美国艺术与科学学院创始人之一。
人物生平
罗伯特·特里特·佩因1731年3月11日出生在马萨诸塞州的波士顿。少年时就读于波士顿拉丁语学校,1749年毕业于哈佛大学,之后任教并学习神学。
由于身体虚弱,佩因开始在海上工作以增强体力。他当过几年商船水手,到过南部殖民地、西班牙、亚速尔群岛和英国。当他回到家时,罗伯特·特里特·佩因决定去当律师。他于1757年获得马萨诸塞殖民州律师资格,先后在波特兰(当时是马萨诸塞州的一部分,现在在缅因州)和汤顿执业。
1768年,罗伯特·特里特·佩因作为代表参加了在波士顿召开的地方会议,并在1770年3月5日波士顿惨案后对托马斯·普雷斯顿上尉和他的英国士兵进行了起诉;约翰·亚当斯是对方律师。尽管佩因是一位伟大的演说家,但亚当斯的“呼吁正义”赢得了法官的支持,所有的士兵都被释放了,只有两名士兵因过失杀人罪被打上了右拇指的烙印。
1770年,他被选入殖民州代表大会,1774年,大会选举他参加第一届大陆会议。佩因曾在制定辩论规则的委员会任职,后来担任负责为大陆军获取火药的委员会主席。他还在1775年签署了向国王最后的请愿书,也就是众所周知的《橄榄枝请愿书》。佩因再次当选代表马萨诸塞州参加1776年的大陆会议。他参加了导致独立决议的辩论,他的签名出现在《独立宣言》上。
1777年,佩因被选为马萨诸塞州的首席检察官。当时他是马萨诸塞州众议院议长,起草新联邦下的第一部州宪法。1780年他搬回波士顿,在那里他帮助建立了美国艺术与科学学院。1783年,约翰·汉考克州长任命他为最高法院法官,但他拒绝了。这个提议在1796年再次提出,他接受了。
14年后,由于健康状况恶化,他退休了,随后于1814年5月11日去世,享年83岁。
主要贡献
担任大陆会议代表,并签署《独立宣言》,成为美国开国元勋。
担任马萨诸塞州最高法院法官,创建美国艺术与科学院
影响力
根据《独立宣言》签署人本杰明·拉什的评论,佩因在国会被称为“异议制造者”,因为他经常反对别人的提案。这些反对意见最后都被轻描淡写了,因为正如拉什评论的那样,“他很少提出任何建议,但他反对几乎所有其他人提出的措施……”
在陶顿的教堂绿地上竖立了一座纪念他的雕像。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6-28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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