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哲烈士墓位于株洲市
马家河乡高塘村,正中墓碑阴刻毛泽东主席手书“罗哲烈士之墓”,两旁为墓志,记载烈士生平事迹。
罗哲烈士是早期中共党员,牺牲于1928年。
距县城17公里, 墓冢朝西偏南,三沙土筑成,墓围上方竖汉白玉石碑3块,边框与碑顶饰花岗岩,总高2米。正中墓碑阴刻
毛泽东主席手书“
罗哲烈士之墓”,两旁为墓志,记载烈士生平事迹。 罗哲烈士是早期中共党员,牺牲于1928年。1956年8月l1日,毛泽东主席写信给罗哲遗属,将题碑文和300元赠款一并寄来,为罗哲修墓,在湘潭县人民委员会资助下,烈士墓不久建成。1962年1月,株洲市人民委员会重新修葺,改立祁阳石墓碑,并加墓志。
罗哲,字以恒,马家河打板塘人。1902年生,1926年任中央农民运动讲习所教员,由毛泽东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1927年初,任全国农民协会筹委会秘书,协助毛泽东筹备全国农民协会工作。1928年被捕,被国民党反动派杀害于长沙。1956年8月l1日,毛泽东主席写信给罗哲遗属,将亲笔题写的“罗哲烈士之墓”的碑文和300元赠款一并寄来,为罗哲修墓,在湘潭县人民委员会资助下,罗哲烈士墓不久建成。1962年1月,株洲市人民委员会重新修葺,改立祁阳石墓碑,并加墓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