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文锦之三弟。欧亚混血儿的后裔,1895年生于
香港。中学在香港接受教育,后赴
英国攻读法律。1916年在伦敦考获律师资格,后返港与其兄合办律师楼。1926年获委任为
太平绅士,1940年为市政局议员,1950年为立法局议员。他参与多个政府委员会工作,范围多涉法律改革与中国习俗。
1950年获颁
OBE勋衔,1955年再获颁CBE勋衔。1959年被委任为行政局议员。
他还是多间上市公司的董事,包括
天星小轮有限公司,香港电车公司、
中华电力有限公司、香港及九龙货仓有限公司,香港商业广播电台及香港电视有限公司等。1978年佳艺电视因缺乏资金而停止营业,佳艺董事局16名委员全部辞职,他作为副主席却单独留任,并在寓所接见员工代表,筹资金解决员工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