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琼(1911年12月—2006年4月19日),江苏省江阴人。1932年毕业于江苏省立苏州女子师范学校。1935年参加革命,193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主要从事宣传教育工作。新中国成立后,历任全国妇女联合会第一、第二届执行委员、常务委员,第三届主席团委员,宣传部副部长、部长,全国妇女联合会副秘书长、书记处书记,第三届书记处第一书记,党组书记,第四届书记处第一书记,全国妇女联合会第四、第五届副主席。是第一、第二、第三、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三、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兼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代表,第五、第七届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共第七、第八、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主持编著《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妇女》《中国解放区妇女运动文献》《中国解放区农村妇女翻身素描》等文献与丛书。
人物生平
1911年12月生,江苏省江阴县人。1932年毕业于江苏省立苏州女子师范学校。
1935年参加革命,作为上海《妇女生活》杂志的撰稿人,参与发起上海市各界妇女救国会,任该会理事、宣传部主任。1937年9月参与发起组织南昌文化界救国会。
193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8月参加新四军,任新四军军部直属教导队政治教员。1939年冬参加新四军军党代会,被选为党的七大候补代表(候补为正式代表)。1940年10月抵达延安,准备参加党的七大。在等待开大会期间,到马列学院学习,不久调中央妇委工作,参加编写妇女解放问题的教材,后任《解放日报》副刊《中国妇女》编辑主任,同时参加整风运动,学习党史,参加大生产运动。1945年4月至6月作为华中代表团成员出席中共七大。
抗日战争胜利后,1945年8月调山东解放区工作,任山东省妇联宣传部部长,代表妇联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实业所合作,发展妇女纺织生产,在临沂创办纺织生产推进社,办合作干部训练班,后兼任山东大学合作专修科主任。
1947年冬调中央妇委(在河北省平山西柏坡)工作。同年12月至1949年9月任中央妇委委员。曾在平山县夹峪村参加土地改革,后参加党中央召开的中国解放区妇女工作会议,为会议准备资料、起草文件。1949年1月任第一次全国妇女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委员,参加筹备3月在北平召开的中国妇女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主编妇女丛书11本;协助领导起草大会主要文件。大会期间,任大会宣传委员会主任,负责大会宣传工作,并修改大会文件等。4月当选为新成立的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常务委员、执行委员,同月至9月任宜传教育部副部长,创办《新中国妇女》月刊(后改名为《中国妇女》)。5月至9月任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党组委员。9月出席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10月1日在天安门城楼上参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盛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全国妇联第一、第二届执委、常委,第三届主席团委员,全国妇联宣传部副部长、部长,全国妇联副秘书长。1955年4月至1957年9月任全国民主妇联第二届执委会书记处书记。1957年9月至1967年初任全国民主妇联第三届书记处第一书记。1957年11月至1958年11月任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党组书记。
1958年11月至“文化大革命”初期、1978年9月至1982年5月任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党组副书记,第四届书记处第一书记,全国妇联第四届副主席(至1983年9月)。1983年9月至1988年9月任全国妇联第五届副主席。第一、第二、第三、第六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三、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兼法律委员会委员。全国政协第一届会议的代表,第五、第七届全国政协常委。中国共产党第八、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
2006年4月19日在北京逝世。
主要事迹
妇女运动
1935年起,她在上海为沈兹九主编的《妇女园地》、《妇女生活》杂志撰写稿件,参与编辑工作,还参与发起组织上海各界妇女救国会,任理事兼宣传部主任。这时,她积极参加抗日救亡活动,并在《妇女生活》、《申报》副刊《妇女园地》和《妇女救国导报》上发表了50余篇进步文章,反映女工、农妇的痛苦生活,呼吁各界妇女奋起反抗,团结一致,共赴国难。她与上海各界妇女救国会主要领导一起召开各界妇女座谈会、读书会、形势演讲会,不顾怀着7个月的身孕,坚持参加妇女界抗日救亡大游行。她还与季红、姜平撰写《战时妇女工作》,这本教育读本成了畅销书。
1940年4月,罗琼离开皖南赴延安准备参加中共七大在延安期间,她调到中央妇委工作,担任《解放日报》副刊《中国妇女》主编,同时编写《妇女问题基本知识》、《马恩列斯论妇女解放》。她还积极参加延安大生产运动,帮助当地农村妇女发展纺纱织布。在整风运动中,她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对妇女运动和妇女工作的指示,探索用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解决中国妇女运动的实际问题。
她善于从实践中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并及时向中央反映妇女儿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她创建了一套做群众工作的行之有效的方法,如组织“五好家庭”、“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表彰活动等,教育、鼓舞、凝聚各族各界妇女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她提出“四化需要妇女,妇女需要四化”,要求把妇女工作的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她旗帜鲜明地反对让妇女回家的主张,维护妇女平等就业权利;她提倡以社会主义思想解决好婚姻问题,积极参与婚姻法修改,发起组建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她贯彻中共中央书记处精神,加强儿童的抚育、培养和教育工作;她团结全国妇联书记处一班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的优势,奋发进取,为推进妇女运动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编著文献
新中国建立初期,为帮助城乡妇女群众和干部了解妇女运动的基础理论和丰富实践,她领导编著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妇女》、《中国解放区妇女运动文献》、《中国解放区农村妇女翻身素描》等文献与丛书。
退出领导岗位后,罗琼为给后人留下宝贵的历史文献,笔耕不辍,她审定出版了《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朱德论妇女解放》《蔡畅邓颖超康克清文集》等重要文献,重新修改、撰写《妇女解放问题基本知识》、《妇女解放论丛》、《苦难与抗争》、《改革开放与妇女解放》等论著,并为《百年妇女运动史》撰写了长篇导读,为中国妇女理论研究和发展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