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历(
英语:Roman Calendar),为实行于古代罗马王政时期的历法。罗马历起源于
太阴历,把每年分为十个月到十三个月,直到公元前46年被
儒略历取代为止。这段时期的
历法,亦有称之为儒略前历法。
古罗马城是由传奇的领袖
罗慕路斯(Romulus)大约建于前753年。初期是承继希腊历法,在前738年实行。罗马历法可以说是非常混乱,无人了解其法则,现时的知识很多都是来自估计。罗马历法定一年有304日, 分10个月(六个月30日及4个月31日),以三月份(
March)作为新年及一年之始。这十个月的名称分别是Martius, Aprilis, Maius, Junius, Quintilis, Sextilis,
September,
October,
November及
December,最后的六个字是表示五至十的拉丁文。但与一太阳年约365日相比相差了61日,当时的罗马人似乎忽略这些日子,只把它当成无名称及不定期的月份,成为年与年之间无一定规律的冬日。
后来为了补偿这少了的日数,第二任的罗马领袖陆马·庞培留斯(Numa Pompilius,前715 - 前673),于前713年,在年之前加上January及年开尾加上February两个月份造成一年12个月共355日。至西元前452年,罗马人将February移至January及March之间。虽然加了两个月成355日 但仍与回归年不吻合。为了调整至回归年,Numa Pompilius 每隔一年下令在February之后加上一个特别月Intercalaris或Mercedinus,Mercedinus一般有22或23日。
到了前46年,罗马历情况非常混乱,古罗马儒略
凯撒(Julius Caesar)要在Mercedinus的特别月里加入90日,才能恢复月份的季节。他根据埃及亚历山大的天文家索西琴(Sosigenes)建议,修订古罗马历而制定儒略历(Julian Calendar)。将一年分为十二个月,规定单数月为31日,双数月为30日,通常二月是29日(平年),每四年设置一闰年,闰年的二月加多一日成为30日。因此平年有6*31+5*30+29=365日,二闰年有6*31+6*30=366。四年里总共有365*3+366=1461日,平均每年日数为1461/4=365.25,较准确回归年365.2422相差0.0078日,即是每128年会有一日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