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收据
税务机关向纳税人处以罚款时使用的凭证
罚款收据是税务机关向纳税人处以罚款时使用的凭证。纳税人违反税收法令,税务机关依法处以罚款时使用罚款收据。收取滞纳金则使用滞纳金专用缴款书。
罚款收据的内容包括:被罚单位或个人名称、住址、违章事实、查获日期及地点、查获人、处罚依据、处理办法、处罚金额、征收机关等。该据一式三联,第一联为报查联,由征收单位收款后报上级局作征收凭证; 第二联为收据联,在收款盖章后交纳税人收执; 第三联为存根联,征收单位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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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8-12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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