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名举报是相对于匿名举报而言的,凡是举报人向
检察机关举报时留下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的就是署名举报。
署名举报不仅能方便检察机关及时受理案件,与举报人取得联系,走访举报人,及时开展调查取证,以尽快掌握和查清被举报人的犯罪事实和证据,而且对于表彰举报人,兑现奖励,弘扬社会正气都会起到重要的作用。因此,检察机关则大力提倡和鼓励群众署名举报。如果举报不署名,一旦举报的线索不具体,又无法与举报人取得联系,便会直接影响查处工作。有时举报人认为不重要的细小环节或问题,恰恰是侦破案件的重要线索,有时办案人员从举报信中已经看出了被举报人犯罪的蛛丝马迹,但由于线索不具体,又与举报人无法联系,不敢贸然行事,从而使犯罪分子逃避打击。实践中,检察机关受理的举报案件线索中,署假名的、匿名的举报占很大比例,匿名举报提供的线索往往大多数都不完整或者反映的问题不清楚,仅凭一分没头没脑的举报信,调查工作则无从开展,有时连举报信中反映的问题的管辖都很难确定。由于匿名举报信多,给检察机关查处举报案件带来了诸多困难。
为了改变这种现状,鼓励群众署名举报,积极、大胆地同各种贪污
贿赂等腐败犯罪分子作斗争。
最高人民检察院向社会公开承诺,署名举报件件答复。这就是说署名举报从某种意义上说,更能引起查办机关的重视。也有利于查办机关及时与举报人取得联系,使查办案件工作少走弯路,在短时间内突破案件。有利于使署名举报人得到更有效的保护,我国法律对举报人有保护措施,执法机关对举报人有保护义务,只要署名举报,从一开始举报人就被纳入了执法机关的保护范围,有利采取保护措施。有些人对署名举报可能还有一些疑虑,认为署名举报就等于向被举报人公开了自己,其实是不会的。署名举报也只是办案单位指定责任心很强的极少数工作人员接触,而且规定负责处理署名举报的工作人员要对举报人严格保密,违反规定的要受到严肃处理,甚至追究刑事责任。所以说,举报违法犯罪可以放心大胆的署名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