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肉串》是
陈佩斯、
朱时茂主演的小品,于1986年2月8日在《
1986年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上播出 。
创作背景
《羊肉串》原作者是赵连甲和焦乃积。最初作品的名字叫做《自作自受》,并邀请赵丽蓉、陈裕德搭档出演。后来由于赵丽蓉、陈裕德在排练的时候,搭戏搭不到一块儿去,他们便放弃了该作品。就在这个时候,陈佩斯、朱时茂进了央视春晚剧组。晚会副导演袁德旺只好拿着剧本找到了陈佩斯和朱时茂。陈佩斯和朱时茂把剧本中的部分对话和情节做了修改,换成了自己语言风格,同时将该小品的名字正式定为《羊肉串》。
作品剧本
角色介绍
参考资料
幕后花絮
作品评价
小品里,陈佩斯假扮新疆人卖不新鲜的羊肉串,动作夸张滑稽、言语和装扮都诙谐幽默。扮演工商人员的朱时茂吃了变质羊肉串拉了肚子,讽刺了现实生活中不卫生的食品小摊贩。该小品选材虽然并不新颖,都是发生在街头的故事,以及人们日常生活熟悉的小人物,但却展现了人性的善恶美丑和人们的生活和心理,小品把情节表现出来,产生了强烈的共鸣。
该小品的成功在于让人们开心的同时,也教育了一些人,只有遵纪守法才是正道。小品唯一不足之处就是,朱时茂表演的工商市场工作人员过于僵硬,但也没有给整个作品带去更多瑕疵。小品《羊肉串》是《吃面条》之后又一部精品之作,成为了陈、朱二人独特的一种喜剧风格。(《中国电影报》评)
作品争议
1999年初,中国中央电视台下属的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擅自出版了《羊肉串》等8个小品的光盘。陈佩斯和朱时茂随即将其告上法庭称,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未经其许可擅自出版发行。最后,法院判决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停止侵权并赔礼道歉,同时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33万余元。
同年,湖北扬子江音像出版社、广东中凯文化发展公司、上海天鼎公司未经许可,并使用了陈佩斯和朱时茂春节晚会上合作表演的《羊肉串》等3个小品;擅自提供版号、发行和销售《开心果经典精品:陈佩斯小品》系列VCD光盘。2000年初,陈佩斯和朱时茂以侵害著作权为由将3家单位状告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最后法院判决湖北省扬子江音像出版社等3家公司停止出版发行,同时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