羌族
中国传统少数民族
羌族源于古羌,是中国西部的一个古老的民族,古羌对中国历史发展和中华民族的形成都有着广泛而深远的影响,民族语言为羌语,属于汉藏语系藏缅语族羌语支,分北部和南部方言。
族称
羌族源于古羌。古羌人以牧羊著称于世,不仅是华夏族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对中国历史发展和中华民族的形成都有着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羌”,原是古代人们对居住在祖国西部游牧部落的一个泛称。东周时期,西北的羌人迫于秦国的压力,进行了大规模、远距离的迁徙。
宋代以后,南迁的羌人和西山诸羌,一部分发展为现在的羌族,保留了羌的族称。
历史
20世纪50年代以来,人们陆续在岷江上游和杂谷脑河沿岸的汶川县威州姜维城、理县箭山寨、茂县营盘山等地发现了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还发现了较多的春秋战国至西汉时期的石棺葬墓群,如茂县撮箕山石棺葬墓群、牟托石棺葬及陪葬坑、理县佳山石棺葬墓群。出土的器物有陶器、石器、木器、青铜器等。这些考古发现,不仅说明了今天羌族分布的地区,很早就有人类栖息繁衍,而且为探讨岷江上游古文化的渊源提供了新的资料和线索。
羌族源于古羌。古羌人以牧羊著称于世,不仅是华夏族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对中国历史发展和中华民族的形成都有着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羌”,原是古代人们对居住在祖国西部游牧部落的一个泛称。今甘肃、青海的黄河、湟水、洮河、大通河和四川岷江上游一带是古羌人的活动中心。史书记载,殷商时期,羌为其“方国”之一,有首领担任朝中官职。他们有的过着居无定处的游牧生活,有的从事农业生产。《诗经·商颂》记载:“昔有成汤,自彼氐羌,莫敢不来享,莫敢不来王……”,反映了古羌与殷商密切的关系。甲骨文卜辞中有关“羌”的诸多记载,表明羌人在当时的历史舞台上十分活跃。
周时,羌之别种“姜”与周的关系密切,大量的羌人融入华夏。春秋战国时期,羌人所建的义渠国,领域包括今甘肃东部、陕西北部、宁夏及河套以南地区,是中原诸国合纵连横的重要力量,与秦国进行了170多年的战争。以羌人为主要成分的诸戎逐渐为秦国所融合。而居住在甘肃、青海黄河上游和湟水流域的羌人仍处于“少五谷,多禽畜,以射猎为事”的状态。在《后汉书·西羌传》中,有秦厉公时羌人无弋爰剑被俘,逃回家乡后教羌民“田畜”,自此羌族开始有了原始农业生产,使其人口增加,经济发展的记述。
此后,羌人进一步发展和分化。《后汉书·西羌传》载:“至爰剑曾孙忍时,秦献公初立,……将其种人附落而南,出赐支河曲西数千里,与众绝远,不复交通。其后子孙分别各自为种,任随所之,或为旄牛种,越嶲羌是也;或曰白马种,广汉羌是也;或为参狼种,武都羌是也。”这一时期,西北的羌人迫于秦国的压力,进行了大规模、远距离的迁徙。
汉代羌人分布很广,部落繁多。为隔绝匈奴与羌人的联系,汉王朝在河西走廊设有敦煌、酒泉、张掖和武威四郡,建立了地方行政系统,设护羌校尉等重要官职以管理羌人事务。同时,归附的羌人大量内迁,从地域上分为东羌和西羌。进入中原的东羌附居于塞内而与汉族杂居、通婚、融合,从事农业生产,私有经济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逐步进入封建社会。未进入中原的西羌大部分散布在西北、西南地区,有新疆塔里木盆地南沿的婼羌、雅鲁藏布江流域的发羌、唐牦、西南地区的牦牛羌、白马羌、青衣羌、参狼羌和冉駹羌诸多羌人部落。其中,牦牛羌,初分布在沈黎郡(郡治在今四川汉源县九襄镇),后继续南下至越嶲郡(今四川安宁河流域及雅砻江下游)。白马羌,主要分布在今四川绵阳市西北部和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南部。青衣羌,居住在今四川西部的雅安市一带。参狼羌,主要在今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特别是白龙江一带。冉駹羌则分布在岷江上游和四川西北部的广大地区,《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载:“冉駹夷者,武帝所开,元鼎六年以为汶山郡……其山有六夷、七羌、九氐,各有部落”,说明羌人在其中占有较大比例,各部的发展水平很不平衡,大部分尚处在氏族部落阶段。
魏晋南北朝时期,氐人苻坚建立前秦政权,南安羌人姚氏建后秦政权。后秦政权势力处在北魏之南,东晋之北,统治羌人及中原各族达33年。之后,还有几个羌人部落相继兴起。即陇南的宕昌羌,川、甘边境和岷江上游的邓至羌,二者存在了140多年。从东汉到西晋末年,北方的大部分羌人已基本融入汉族之中。
隋唐时期,活动在甘青和青藏高原东南部的羌人部落有党项、东女、白兰、西山八国、白狗、附国等,其中,西山八国系成都平原以西、岷江上游诸山各部的统称。他们处在中原王朝和吐蕃势力之间。有的同化于藏族,有的内附中原王朝,或同化于汉族,或在夹缝中生存,在唐蕃长期和战不定的局势下,得以单独保存和发展。
宋代以后,南迁的羌人和西山诸羌,一部分发展为藏缅语族的各民族,一部分发展为现在的羌族。羌族民间广为流传的叙事诗《羌戈大战》中记述:远古时候,羌人曾生活在西北大草原,因战争和自然灾害被迫西迁和南迁,南迁的一支羌人遇到身强力壮的“戈基人”,双方作战,羌人屡战屡败,正准备弃地远迁,却在梦中得到神的启示,他们在脖子上系羊毛线作为标志,用坚硬的白云石和木棍作武器,打败了“戈基人”,终于得以安居乐业,并分成九支散居各地。这段传说,反映了羌人迁徙的一段历史,与史书文献及考古资料结合,印证了羌族的来源。
明末清初时,一部分羌族由四川迁往贵州铜仁地区,至此,羌族的分布格局基本形成。
1840年之后,中国逐步变为半殖民半封建国家,和全国其他民族一样,羌族也面临着帝国主义的侵略和封建统治阶级的剥削和压迫。为此,羌族人民和其他民族人民一道,曾经向帝国主义、反动官府和封建统治阶级进行过英勇不屈的斗争,为中华民族的独立和解放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1841年,鸦片战争期间,羌族人民和藏、彝等族人民,组成2000人的军队,开赴浙江前线,在宁波镇海战役中,重创英国侵略军。1894年,羌族地区一个坤姓土司的残余势力,依仗封建特权,盘剥所属人民,激起黑虎寨等地170多户羌族人民的强烈反对。他们一致向清朝官府列举了坤土司23条罪状,与封建土司的余孽展开了面对面的斗争,终于迫使清朝将坤土司“摘去顶戴,交州查看”。1905年,清朝在茂州设立“官盐店”,对食盐实行垄断专卖,从中渔利,激起羌族人民的武装反抗,迫使清政府宣布取消“官盐店”,允许食盐自由买卖。
1921年,中国共产党诞生后,羌族人民反帝反封建的斗争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理县通化乡佳山寨等地的羌族群众,为反抗国民党政府的苛捐杂税,群起杀死了作恶多端的团总。1924至1926年,理县藏、羌等族人民反抗封建军阀苛捐杂税的压榨,2000多人攻陷理县县城,还攻打到汶川、茂县、松潘等地,斗争坚持了3年之久,狠狠打击了国民党反动派的嚣张气焰。
1935年,中国工农红军长征经过羌族地区,在党的领导下,羌族人民建立了工农革命政权,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土地革命。他们热爱人民的军队,积极参军支前。仅茂县一县就有1000多人参加红军北上抗日,还有上万名民工为红军提供后勤保障。红军北上抗日后,国民党卷土重来,在羌族地区实行白色恐怖统治,经过革命锻炼的羌族人民,继续不断地向反动派展开英勇不屈的斗争。
1942年,茂县爆发了“茂北事变”。茂县专区的专员和县长以“铲烟”为名,派兵洗劫了茂县北路蚕陵乡的一些村寨,引起当地羌、汉各族人民的强烈愤慨。他们消灭了前往搜刮的保安中队,并顺势直攻茂县县城,打垮了守城的国民党军队,将县城团团围住。这次斗争虽然由于国民党的收买分化最后遭到失败,但斗争的声势给敌人以有力的打击,显示了羌族人民不屈不挠的革命斗争精神。1947年,茂县龙坪、三齐等乡的羌族人民又掀起了一次被称为“龙坪事件”的武装起义。事件起因于国民党政府和部分羌族上层统治阶级之间的矛盾,后来发展成为羌族人民反抗国民党统治的武装起义。这次斗争最后也因羌族统治阶级的背叛而失败,但再一次显示了人民的巨大力量。
人口
根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羌族总人口数为309576人。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21》,中国境内羌族的人口数为312981人。
政治
据文献资料记载,早在公元前310年,秦朝在岷江上游和湔江上游地区设有湔氐道。汉时,置汶山郡以管辖这一带的“六夷、七羌、九氐”部落。隋唐时代,朝廷实行“羁縻州”制度,在茂县及周围地区设有茂州都督府及多个羁縻州。五代时期,前蜀设有茂州,辖汶山、汶川、石泉和通化四县;设维州,辖保宁、小封二县;范围主要在茂县和汶川县以南,理县以东地区。宋时,基本上沿袭唐代的“羁縻州”制度,设茂州、威州,各辖两县、十几个羁縻州。熙宁九年(1076年)石泉县改隶绵州。
元时开始推行土司制度,设茂州,辖汶山、汶川两县。委任土官治理地方,设有安抚司、千户所、万户府。今平武县境内设置了龙州三寨长官司,管理“白马、木瓜和白草”三寨。其中,白草即北川羌族。明代土司制度进一步完善,在茂县等地设有董姓静州长官司、坤姓岳希长官司、何姓陇木长官司、温姓牟托土巡检、水草坪巡检、苏姓长宁安抚司、叠溪郁姓长官司、实大关长官司,以及杂谷安抚使司、瓦寺宣慰司等。北川县境中西部的开坪、坝底增设两个小土司,俗称艾林土司和坝底土司,负责对周边羌寨的管理。此时,羌民基本被悉数管辖,同时,在土司之下,各寨设有牌头和寨首。朝廷在这些地区均建立了一套较为严密的军事治安体系,设置了大量的关、堡、墩台,驻兵防守。
清初,今北川马槽、白什一带的“下五簇”羌寨被分别划归艾林土司、坝底土司以及茂州的陇木土司和叠溪大姓土司、小姓土司管理。乾隆年后,羌族地区逐步实行“改土归流”,以流官代替了土司政权,羌族地区进入流官统治时代。清政府对北川羌族采取了特殊的管理措施,即设置若干既懂羌语又会汉话的人作“通司”,负责向羌民传达县地方官员的指示,反映羌民的意见,羌寨的刑狱诉讼案件由知县办理,日常事务由羌寨自行办理。实行地区包括今开坪、小坝、桃龙、片口、墩上、坝底、青片、禹里等乡的全部或部分地区,这一地区在当时被统称为“番寨”。直到辛亥革命前夕,这一区域才被划归县地方政府直接管辖。
民国初年,四川军阀的防区制逐渐形成,二十八军将松、理、茂、汶一带作为防区,在羌族地区设置了“屯殖督办公署”。1935年底,国民党政府将羌族地区划入“四川省第十六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管辖,专署即设在茂县,并实行保甲制。而北川全境因“改土归流即为汉”,许多深居大山的羌民由此被视为“汉人”。
行政建制将羌族地区纳入了历代中央政权的统治,使羌族地区和祖国内地紧紧地连结在一起。羌、汉两族人民之间的亲密往来更是从未间断。早在公元前三世纪,举世闻名的都江堰水利工程就有不少羌人参加。历代中央政权在这里派官设治,客观上增进了两族人民之间的关系。羌族人民用马匹、药材和其他土特产品同汉族交换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品。特别是近代以来,羌、汉民族之间的交流进一步加强,个别羌民开始接受儒学教育;大量宗教活动场兴建起来;一些先进的生产技术和工具被引入;商业贸易开始出现,汉、羌商户云集茂州、北川等地,使羌族社会生产力得到一定程度提高。
文化
信仰
羌族除一部分邻近藏族地区的信仰藏传佛教外,其余普遍信仰原始宗教,即万物有灵、多神信仰和祖先崇拜。神灵均以白石(白色石英石)为象征,被敬奉于山中、林地、屋顶和室内。一般在碉房屋顶四角供有五块白石,分别象征天神、地神、山神、山神娘娘和树神。其中,天神地位最高,能主宰万物,祸福人畜。堂屋的神龛供有家神(泛称角角神),包括祖先神、女神(保佑妇女之神)、男神(保佑男子之神)、牲畜神(保佑六畜兴旺)、财神(招财进宝)、仓神(守管家庭粮食和财物)、门神(挡住三灾六难)。神龛下火塘上的三足架,其中一足上系一小铁环,即代表火神。此外,从事特殊行业的家庭,还供奉各自的祖师神。如猴头神、药王神、石匠神、鲁班、太上老君。一些地方的羌族受汉族影响,还供有灶神、土地神、观音菩萨,送子娘娘、川主、关圣人、玉皇大帝等。
羌族的祭师,羌语称“释比”或“许”,既是从事宗教活动的神职人员,又是农业生产者,可以娶妻生子,在羌族社会中占有崇高的地位。所诵经文全靠师徒、父子之间的口传心授而代代相传。人们相信他能通达神灵,产生神秘的、不可思议的力量。他要主持:祭山、供奉、还愿、看病、驱魔逐邪、消灾避难、招魂、占卜、修房造屋、男女合婚、新生儿命名、超度亡灵等仪式。作预卜占卦(分羊髀卜、鸡蛋卜、白狗卜等)、驱鬼除邪(送茅人)、踩红锅、踩犁铧、开红山、划水碗等巫术。使用的法器有羊皮鼓、猴头帽、神杖、铜锣、令牌等。作法前,释比要净身,燃香柏熏身或杀白鸡祭祖,以示对神的虔诚和敬意。诵经涉及内容丰富,包罗万象。主要分三类:神事经,主要在请神、敬神或还愿时用;人事经,在婚丧作法时诵唱;鬼事经,用于驱鬼避邪。法事完毕后,人们会以钱、食物和其他有用的物品予以回报。在茂县维城一带,释比掌握无文字的图经画卷《刷勒日》,被当地羌族奉为圣书。在过去,释比是羌族口头传承和宗教文化的主要传播者。
服饰
羌族服饰各地略有差异。其中:汶川县的龙溪、绵虒、雁门,理县的蒲溪,茂县的赤不苏、黑虎、三龙、渭门,北川县的青片,松潘县的镇坪等地服饰具有代表性。头饰,男女包头帕。赤不苏一带的妇女盛行“一匹瓦”,瓦片状的青布上绣有花纹,用银牌、环扣点缀。黑虎乡的妇女以白布帕包头(被称为“万年孝”)。传说是为了纪念民族英雄黑虎将军。蒲溪妇女包头用黑色头帕,前端露出一块白色布块,人称“喜鹊头帕”。
无论男女,都穿棉布或锦缎(过去为自制土布或麻布)长衫,右衽,比较宽松,形似旗袍。男衣过膝,女衫有的到脚背。色彩因年龄不同有所变化,中老年人多为单一的蓝色、黑色,年轻姑娘则喜欢艳丽的色彩。衣领、袖口和对襟有扎花,斜襟部嵌有一至三指宽的花纹,有的镶梅花形银饰,皆手工细作。
纹式多样,色泽艳丽。衣衫外套无领、无袖、无扣的羊皮褂子,羊皮褂子四周露垂长毛,晴天毛向外,雨天毛向内,可用来防寒、挡雨、垫坐、垫背和负重。
男女除了束腰带,女子还喜欢束花围腰和绣花飘带,男子系裹肚。在高山或半高山的羌族男女裹绑腿,以麻布或毡子缠绕。
鞋类以自制的“云云鞋”最有特色。形似小船,鞋尖微翘,面上绣有云纹图案。未婚男子和姑娘穿绣花彩鞋,中老年人则穿素色圆口布鞋。
装饰上,女性普遍喜戴银牌、领花、耳环、手镯、戒指、发簪,有的还在戒指上镶嵌玛瑙、玉石及珊瑚,有的胸前挂链珠和椭圆形的“色吴”。
成年男子饰以腰刀、烟袋、铁火镰。
饮食
羌族饮食丰富。
主食是玉米、洋芋、小麦、青稞,辅以荞麦、油麦和各种豆类,蔬菜品种多样。
传统的饮食有搅团、玉米蒸蒸、“金裹银”或“银裹金”、洋芋糍粑、煮洋芋、猪膘肉。
人们普遍吸兰花烟,还喜欢饮咂酒、“玉米蒸蒸酒”和蜂蜜酒。
咂酒,是羌族地区流行的一种特殊的饮酒方式。
建筑
羌族一般在向阳、背风,有耕地和水源的高半山或河谷地带筑屋造房,由几户或几十户形成自然村寨。
碉房也叫“庄房”,为居住用房。呈方形,一般分三层(也有两层和四层)。上层堆放粮食,中层住人,下层圈养牲畜。楼层之间用独木做的锯齿状楼梯连接。房顶可脱粒、晒粮、晾衣,四角设有塔形石龛,上置白石,为天神居所。中层楼内两端为卧室,中间为堂屋,是平时全家聚会、接待客人、欢庆歌舞以及举行祭祀的重要地方,内设神龛,供奉祖先、家神诸多神灵,并砌有火塘,火种终年不熄,有“万年火”之称。碉房的建筑,就地取材,以土石为料,不绘图、不吊线,也不用柱架支撑,均由当地的男劳力垒石砌成,他们巧妙地结合地形,分台筑室,碉房形式多样,层次不一,冬暖夏凉,牢固耐用。
出行
羌族地区山高谷狭,交通险阻,羌族人凭智慧架起了竹索桥、“悬筒渡索”的溜索和木架的挑桥,开凿了栈道。
索桥在古代称“笮”,是将竹绳系在河谷两岸坚固的物体上,不用铁钉,没有桥墩,只是用多条竹索,并排横跨江面,上铺木板,以通人畜。
栈道指凿岩成道,有的在陡壁上凿孔、架木、铺板而成悬空通道,有的在道路中断之处用片石砌成保坎,将木梁置于保坎上,以便通行。今天在羌族地区仍然可以看到大量的栈道遗存。
家庭
羌族家庭基本上是一夫一妻制的父系家长制家庭,由祖孙三代或父母、子女两代组成。每个家庭就是一个生产和生活的单位。
儿子成婚后,要另立门户,独子或幼子随父母生活。父亲主要安排和支配家中的经济生活,决定子女的婚姻大事和财产继承问题,组织或参与宗教祭祀与对外社交等活动;母亲主要是参加劳动生产和操持家务。舅权在婚姻及家庭中占有较重要的地位。
如遇男女婚事,必须事先得到母舅应允才行;母死必经母舅的同意方可入葬;分家由母舅主持;母舅有对小辈进行管教和抚养的责任和义务等。
礼仪
羌族至今保持着古老的人生礼仪。
孩子出生后,女婿要携礼向岳母家报喜。亲友带着衣物、祝米、鸡蛋和挂面看望产妇。有的地方,有生子后在门前挂靴的习俗,若生女,鞋面向上,若生男,鞋面朝下。生子后,要请释比做法,忌讳生人到家。羌族姓氏普遍为汉姓。一般随父姓,取名的方式不尽相同,有的请释比取名,有的由长辈或按照个人意愿来取名。孩子满月和满岁后,家人还要宴请亲友吃“满月酒”和“满岁酒”。孩子脖子上戴长命锁,以避邪祛病,保平安健康。
羌族男子在年满十五周岁时要举行成年礼(冠礼)。一般在农历十月至十二月举行。届时,请来亲朋好友,围着火塘而坐,受冠礼者身着新衣,朝家中神龛下跪叩拜,并接受释比代表天神馈赠的礼品——用白色公羊毛线栓系的五色布条,作为护身符围在脖子上。再由族中长辈叙述祖先历史,或由释比诵经祷告,祭祀家神及诸多神灵。
客人到家,羌族会鸣枪放炮表示欢迎,并让客人坐上位,主人献茶敬酒表示祝福。有挂红习俗,表达对客人的尊敬、对新人的祝福、对英雄的敬仰和赞美之情。
羌族有敬老的传统。人们饮咂酒时,先由年长者用羌语致开坛词,意为向神灵祈福,然后依照辈份高低、年龄大小、主客身份顺序,用酒杆吸饮。宴席中老人坐上位,待其就座,其他人才能坐下。路遇老人,要尊称、让路。歌舞时由老人领唱。讲究为老人祝寿。
语言
羌语属于汉藏语系藏缅语族羌语支,分北部和南部方言。
北部方言通行于茂县北部的赤不苏区、较场区,中部的沙坝区,松潘县的小姓乡、镇坪乡、白羊乡以及黑水县的大部分地区,下分芦花、麻窝、茨木林、维古、曲谷、镇坪、三龙、黑虎、沟口渭门9种土语。南部方言通行于理县、汶川县和茂县南部,下分雁门、龙溪、绵虒、蒲溪、木卡和桃坪6种土语。
由于与汉族频繁交往,很多羌族能讲汉语、用汉文。
直至20世纪80年代,羌族结束了没有本民族文字的历史。1989年5月,按照羌族人民的愿望,根据党的民族政策, “四川省羌族拼音文字方案创制领导小组”成立,经过多年的调查研究,创制组完成了以26个拉丁字母为形式的《羌族拼音文字方案》(草案)设计,该方案于1993年通过有关部门审定。随后,羌文在茂县、汶川县、理县和松潘县的羌语分布区推行。
文学
民间文学主要靠人们世代口授和长期歌唱而传承,是羌族人民集体创作的结晶,题材广泛,有传说、寓言、故事、神话等,反映了羌族的历史、生活、习俗和思想感情,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和艺术特色,是羌族珍贵的文化瑰宝。如,叙事长诗《木姐珠与斗安珠》歌颂了羌族人民的勤劳和智慧,反映了人们不畏神权,追求自由婚姻的美好愿望;英雄史诗《羌戈大战》,由序歌、羊皮鼓的来源、大雪山的来源、羌戈相遇、重建家园五部分组成,反映出古羌人在历史上曾有过的迁徙记忆。
民歌大多是见景生情,即兴发挥,抒发出唱者不同的心境。主要分酒歌、山歌、情歌、时政歌、劳动歌、喜庆歌、丧祭歌等。其中,酒歌是专门在饮酒时唱,由老人引领,众人相和,内容多为颂扬英雄、先辈功绩和欢迎客人,礼仪性强。在松潘县小姓乡、镇坪乡、茂县赤不苏、较场等地至今还流行多声部民歌,演唱技巧独特。不仅有二声部、三声部、五声部、多声部,还有合声民歌的不同组合形式。
体育
羌族民间体育种类繁多。如推杆、拳下翻身、抱蛋、仰卧抱杆起、扭棍子、摔跤等。
艺术
乐器
民间乐器主要有羌笛、口弦、唢呐、锣、钹、响盘(铜铃)、羊皮鼓、指铃、肩铃等。
其中,羌笛最具特色,是六声阶的双管竖笛,演奏时多为独奏,曲调自由,大致分为劳动曲、爱情曲、迎春曲三类。其音层互垫,双音叠韵,音色柔和、悠扬婉转,表达出悲凉的意境。
舞蹈
羌族舞蹈舞风古朴典雅,粗犷优美。主要分为自娱性舞蹈、祭祀性舞蹈、礼仪性舞蹈、集会性舞蹈四类,基本动作较为一致而各具特色。
自娱性舞蹈最具代表性的舞种有“莎朗”和“席步蹴”,与节日、喜庆活动密切相关。
祭祀性舞蹈主要指羊皮鼓舞和铠甲舞。羊皮鼓舞是一种带有古老历史沉淀的舞蹈,跳者以释比为主,在庄严的宗教祭祀活动中进行,以达到敬神、消灾、避难、祈福的目的。铠甲舞流行于茂县、黑水县一带,是为战死者、民族英雄和有威望的老人举行隆重葬礼时表演的祭祀舞蹈。舞者身披生牛皮铠甲,头戴插有野鸡翎和麦秆的头盔,肩挂铜铃,手执兵器,分列对阵而舞,吼声震天,威武雄壮,唱、跳和吆喝融为一体,表现出古代将士的英勇。
礼仪性舞蹈是一种迎宾待客时作为礼仪内容之一的舞蹈,韵律特殊,胯部动作较多,表现了羌族原始古朴的审美意识。
集会性舞蹈是以男性为主的集体舞。舞者唱着具有召唤性和示威性的歌曲,伴随着发出浑厚、威武的吼声,踏步走出不同的队列和阵形,反映出古代出征战士高昂的士气。
新中国成立以来,羌族民间舞蹈得到了挖掘和抢救,经过艺术家们提炼改编的《铠甲舞》、《腰带舞》、《羌族锅庄》等舞蹈,在国内外产生了广泛影响。特别是1991年以来,阿坝州艺术馆推出的羌族莎朗舞,受到了各族群众的欢迎,更让众多的中外游人感受到羌族舞蹈特有的艺术魅力。
工艺
羌族民间工艺以挑花、刺绣最为出色。不需图稿,羌族妇女便可绘成各种优美的图案,绣成绚丽多彩的成品。题材取自世间万物,用挑、扎、绣、勾、纳、提、拼、扣、纤等多种针法,单用或混用,绣于头帕、衣服、腰带、裹肚、围腰、鞋袜、香包等局部地方,美观漂亮而耐用。羌族工匠打造的三足架(铜制或铁制),以及簪子、耳环、手镯、戒指等金银首饰;石匠凿制的石狗、石柱、门坊和碑刻等,精巧美观,表现出民间工艺的高超技术。
现代羌人制作的马鞍、耳环、手镯、帽花、各种挂饰、佩饰及石雕、木雕、漆器、织毯,尤其是挑花、羌绣等民间工艺,以其自身的民族传统风格,浓郁的地方情调,精巧的技艺,集实用与审美于一体。新中国成立后,羌族民间工艺得到进一步发展。1959年7月,汶川县汪玉花的挑花围腰《幸福海洋》送成都参展,获省工艺美术品展览一等奖。1978年羌族服饰以古朴浓郁的乡土气息和精湛艺术,赢得了国内外民族学界的赞誉。同年底,日本国立民族学博物馆购买羌族服饰收藏。1980年,阿坝县地毯厂生产个地毯,远销美国,加拿大,印度,尼泊尔,菲律宾等国,为羌族民间工艺赢得了声誉。
习俗
节日
羌族重视春节。春节又称“过大年”,是羌族人家团年的重要日子。从农历腊月二十三起,家家户户就要扫尘、敬灶,备好丰盛的年货。除夕之夜,要烧猪头肉敬献祖先和神灵。全家人坐在一起热热闹闹地吃团年饭,再围坐在火塘四周守岁。一般初一不劳动,不走人户。初二以后开始亲戚朋友之间的走访。正月十五闹元宵,正月三十要送年。家家户户张灯结彩,举办各种娱乐活动。
此外,羌族还要过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节日,但最有特色的,当数羌历年、祭山会和领歌节。
羌历年,羌语称“日美吉”,即“吉祥欢乐的日子”。又称”过小年”。原是在秋天收获粮食后,祭祀神灵和祖先,向神还愿的重大节日。每年农历十月初一举行,各地欢庆的时间不一,一般为三到五天,有的村寨要过到初十。主要的活动是还愿敬神和吃宴席。羌历年在20世纪80年代曾一度停止。1988年恢复,成为羌族人民共同的节日。在羌区各地,每年都要举行各种庆祝活动。
祭山会是羌族最隆重的传统节日之一。又称转山会、塔子会、祭天会、山王会、山神会或者碉碉会。是羌族对代表着天神、山神等诸多神灵的白石神进行祭祀的活动,也是人们祈求保佑来年人畜兴旺、五谷丰登、地方太平、森林茂盛的大典。因各地气候差异,举行的时间、次数并不统一,有正月、四月、五月之分,亦有每年举行一次或二、三次。
领歌节,羌语称“瓦尔俄足”。主要流行于茂县曲谷一带。每年农历五月初五举行(如该寨有13岁至50岁妇女死亡,则当年不举行)。是为了纪念天上的歌舞女神莎朗姐。整个节日活动持续3天时间。妇女们尽显其能,忘情欢跳莎朗,农事和家务事皆由男人操持。
婚嫁
新中国成立前,羌族男女婚姻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存在“指腹婚”、“怀抱婚”、“童子婚”、“买卖婚”等婚姻形式。婚姻讲究门当户对,有转房、入赘、抢婚的习俗。新中国成立后,自主婚姻逐渐居多。但传统的礼仪程序一直保留至今。随着羌寨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得到改善,昔日的婚姻仪式更增添了新的内容。传统和现代相结合,将羌族的传统文化发挥得淋漓尽致,更增添了喜庆气氛。
婚嫁仪式主要有订婚和结婚。在羌寨,媒人被称为“红爷”。如果男子对女子有意,男方家就会备礼,请红爷到女方家提亲。女方家要征得母舅同意才可允婚。之后,红爷会带上猪膘、酒等礼物,去女方家吃“许口酒”。数月或数年后,男方家又请红爷携礼到女方家,以“小订酒”招待近亲,并请释比测算双方生辰八字,定下结婚吉日。随即,男方家要备重礼前往女家报期,并在女家办酒席,即“大订酒”,作为正式订婚礼,欢宴女方整个家族。此后,两家开始婚礼筹备,期待着“女方家花夜、男方家正宴”好日子的到来。“花夜” 意即为新人举办的喜庆晚会,是结婚最为隆重的一道程序。一般在娶嫁的前一天晚上举行,男方办的叫“男花夜”,女方办的叫“女花夜”,男的庆祝娶妻,女的欢送出嫁。这一天,女方家高朋满座,桌上放着咂酒和12盘“干盘子”(即花生、核桃、红枣、柿子、苹果、桔子、糖果等,饱含圆满、吉祥、喜庆之意)。
男方家派出的能说会道的迎亲队伍会受到热情的款待。双方要按照习俗进行盘歌比赛。盘歌即以歌盘问之意,方式为一问一答,所唱内容广泛,形式随意而风趣。次日清晨,舅舅给身穿嫁衣的新娘披上红绸,新娘哭嫁,拜别父母、兄长和族人。到男方家门口,释比要做祭祀神灵的仪式,驱赶附在新娘身上的“煞气”后,再向新人祝福。众人为新人举行“挂红”仪式。新人在神龛前行礼,一拜祖宗创业恩,二拜父母养育恩,三拜夫妻偕白头,四拜子孙个个强,再拜亲人和宾客,最后夫妻对拜。拜堂后新娘就正式成为男家的人了。随后,众人欢宴。当晚,男家父母点香敬神,对新人祝福。所有来宾在院坝围着熊熊篝火跳起欢快的莎朗舞。次日即谢客日,主人再备两桌宴席“谢客”。新人要带一个猪头、一根猪尾巴感谢红爷,表示有头有尾,圆圆满满。婚后第三天,新婚夫妇要“回门”。由新郎及弟兄背着酒肉送新娘回家。新郎仅在女方家小住几日,而新娘可以住数日、数月,甚至更长的时间 ,才由丈夫接回,开始家庭生活。
丧葬
羌族的葬式有火葬、土葬、岩葬。
火葬的历史最为悠久,《吕氏春秋·义赏》载:“氐羌之虏也,不忧其系累,而忧其死不焚也。”《太平御览》引《庄子》佚文:“羌人死,焚而扬其灰。”直至清朝中期,火葬仍在茂县沙坝、赤不苏、较场等地保留下来。每个家族有自己的火坟场。
大部分地区由于受汉族影响,加上得到封建王朝的提倡,将土葬作为主要葬式,并一直保留至今。各村寨都有遇丧不请自到、协助料理丧事的习俗。丧家需及时通报亲属,向母舅家禀告逝者去世前后的情况,请释比杀羊祭祀、测算下葬时日。一般三天之后,众人在风水宝地下葬逝者。其家人要在新坟前点篝火,烧柏枝,敬香蜡、烟酒、肉类,以示祭奠。葬后三日,再备祭品,并修整墓地。到此时,丧葬礼仪才告结束。
崖葬主要存在于北川一些地方。如果儿童不到三岁就夭折,用蜂桶或简易木箱装殓,置于山岩洞穴中。
禁忌
羌族民间存有一些禁忌。如:
火塘是神圣的,任何人不得跨越火塘,不能在火塘边吵架或说不吉利的话。火塘边座位男女有别,坐错了会得罪火神。
家中有人生病,忌见生人,要在家门外立一条板凳,以谢绝外人进入。
正月初一忌大声叫骂,不能动用火钳、绳子和菜刀。
禁止妇女参加重要的宗教活动。
孕妇不能进新婚夫妇的新房,怕压喜。
新娘出嫁时不能回头看,以避免招来霉运失财。
孩子未满月前,妇女不得入灶房,否则会得罪灶神和家神。
参考资料
羌族.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09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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