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仲裁协会
美国于1926年成立的一个民间性的常设仲裁机构
美国仲裁协会,是指美国于1926年成立的一个民间性的常设仲裁机构,受由全美工商界及各社会团体选举组成的理事会领导,并受一个由仲裁程序和法律方面的专家组成的常设机构管理。总部设在纽约,并在全美24个主要城市设有分支机构,雇佣了大约375名专职人员,拥有一份包含6万多人的仲裁员名册,其中包括处理发生于各种不同工商事务中的各种不同案件的专家。受理全美各地以及外国的各种当事人提交的任何法律争议;有自已的商事仲裁规则。受理案件后,依据该仲裁规则选择仲裁员组成仲裁庭进行仲裁审理,并依据双方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对案件作出实质性裁决。
如当事人双方没有就法律适用问题达成协议,根据上述商事仲裁规则规定,仲裁庭可以推定适用仲裁地国(或州)的法律。而且,根据美国仲裁协会的惯例,如果双方当事人就仲裁地点的选择难以达成一致的协议,通常由协会指定在纽约市进行仲裁,从而根据纽约市的现行法律对有关案件进行仲裁审理,并作出实质性裁决。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11-08 12:31
目录
概述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