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住房与城市发展部
1965年成立的美国联邦政府部门
美国住房与城市发展部(Department of Housing and Urban Development,简称HUD)于1965年通过合并政府原有机构而成立,是美国内阁的一个部,办公地点位于华盛顿。HUD的职责主要是为美国国民建立一个合理的住房体系和合适的居住环境,通过其抵押贷款担保方案为中低收入家庭拥有住房提供担保,在支持居民获得房屋所有权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现任部长是马西娅·富奇。
历史沿革
1937年,美国政府颁布了《住房法(1937)》。1965年,颁布《住房和城市发展部法(1965)》,成立内阁级的机构HUD。1968年的《民事权利法案》(又被称为《公平住房法案》)取消了很多住房歧视,加强了HUD的职责。《住房和城市发展部法(1970)》推出了联邦住房津贴试行方案和社区开发公司。1988年,《印第安住房法》赋予HUD新的职责,使其负责满足美国原住民和阿拉斯加印第安人的住房需要。1992年,根据《联邦住房企业财政安全稳健法案》,在HUD下建立了联邦住房企业监督办公室(OFHEO),对房利美和房贷美进行公共监督。
主要职责
HUD的职责是增加居民的房屋所有权,支持社区开发,为居民提供经济适用房,执行公平住房法律。HUD负责推行社区发展计划和为国民提供能够买得起的住房,由其制定的合理的住房供给法案确保每个个人及家庭都能不受歧视地购买住房。HUD实施抵押保险计划来帮助家庭成为私房业主,提供房租补贴来帮助那些无力购买住房的低收入家庭,并且还开展各种项目来帮助建立社区康复中心,保护市中心免遭破坏,鼓励新社区的发展。同时,HUD还帮助市场中的住房购买者,并支持刺激住房业发展的各种措施。HUD对房利美和房贷美拥有总的监管权利,包括批准新方案、制定年度住房供给目标、投资评估以及合理贷款等。
下设机构
联邦住房企业监督办公室(office of Federal Housing Enterprise Oversight,简称OFHEO)成立于1993年,是HUD内一个独立的单位。OFHEO的主任由总统任命,任期五年。
OFHEO的职责是通过确保房利美和房贷美的安全和稳健运营,来促进住房市场的发展以及健全国家住房融资体系。OFHEO确保房利美和房贷美达到资本充足要求和财务安全稳健,具体的监管职责包括:对房利美和房贷美进行广泛的监督检查;利用“压力测试”开发风险资本标准;在最低资本标准和风险资本标准的基础上进行资本充足性季度调查;防止过度的行政开销;发布关于资本和执行标准的规章制度;进行必要的行政执法;向国会提交房利美和房贷美的财务和运营状况年度报告。
历任部长
1.克利夫顿·韦弗
2.柯德维·伍德
3.乔治·罗姆尼
4.托马斯·林恩
5.安德森·希尔斯
6.罗伯茨·哈里斯
7.穆恩·兰德鲁
8.塞尔·皮尔斯
代理(迈克尔·多西)
9.杰克·肯普
10.亨利·西斯内罗斯
11.安德鲁·库默
(代理)威廉·阿普加
12.梅尔·马丁内斯
13.阿方索·杰克逊
(代理)罗伊·贝纳迪
14.史蒂夫·普雷斯顿
(代理)布莱恩·蒙哥马利
15.肖恩·多诺万
16.朱利安·卡斯特罗
(代理)卡莱格·克莱门森
17.本·卡森
(代理)马特·阿蒙
18.马西娅·富奇
19.斯科特·特纳(提名)
参考资料
美国国家概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官方网站.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23 10:26
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