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军事援华法案
1946年美国众议院外交委员会通过的法案
【美国军事援华法案】1946年6月26日,美国众议院外交委员会执行会议以15对2票通过《美国军事援华法案》,在中国全面内战爆发期间,美国对国民党政府加强了军事和财政援助。1946年7月29日,美国宣布对华武器禁运。6月14日向国会提出的《军事援华法案》和8又3分之1大队空军计划被中止。
6月28日,美国国会决定延长对中国的租借法案期限(一般在6月30日期满),根据租借法案,美国移让给国民政府物资总值达78100万美元。
1946年7月29日,美国宣布对华武器禁运。6月14日向国会提出的《军事援华法案》和8又3分之1大队空军计划被中止。紧接着,英国也对中国实施了武器禁运。直到1948年5月26日,马歇尔才取消对华武器禁运。
最新修订时间:2023-03-11 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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