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是美国管理外国投资的专管部门,设立于1988年,初衷是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与该委员会配套的,则是特别设立的外国投资审批制度。从操作层面看,美国政府一般会从是否涉及美国国防生产能力,是否涉及向特定国家销售、转售军事技术,以及是否影响美国在国家安全领域的技术领先地位这三大因素,来考虑是否审核通过该投资项目。
组成
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是一个跨部门的机构。办公机构设在财政部,财政部也作为主席单位负责总牵头。该委员会涉及8个行政部门和7个白宫机构。
程序
委员会成员中因各自代表的行业利益不同,对外资并购也存在分歧。通常说来,在接到关于并购的通知后,委员会用30天展开调查。如果成员一致认为不存在安全威胁,审查到此为止,协议继续履行。但哪怕只有一名成员反对,委员会也必须展开历时45天的正式调查,然后围绕是否阻止收购的问题向总统提出建议,总统随后要在15天内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