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学会
美国法律学者的组织
美国法学会,是指美国法律学者的组织,建立于1923年。1914年霍菲尔德首倡建立,后发展为以完善法律为其宗旨的永久性组织。其重要的作用体现在对实体法中的许多重要分支做出重述。此种重述与法律的编纂不同,它仅在法学会内部及编著者之中具有权威性;它亦不同于法学课本,虽然它结合了最为普遍接受的、最为合理的一些观点,但并不引述权威的说法,也不对不同的案例及观点进行折衷、调和。法学会的这项工作因其学者们的名声及对工作的负责、_认真而使其重述具备了与标准论述相似的权威性。美国法学会还对美国统一法典如“统一商法典”等的制定起了重要作用。
美国法学会(American Law Institute,ALI)
又译“美国法律协会”。美国法律学者的组织。1923年根据霍菲尔德(W.N.Hohfeld,1879~1918),在1914年一次演说中的倡议而建,后发展为以完善法律为宗旨的永久性组织。该会针对“法律应当怎样”的问题,结合一些被普遍接受的、合理的观点,对实体法的许多重要分支做了“重述”(Restatement of the Law)。重述与法典的编纂不同,因为它除了在法学会内部及编著者之中以外,并不具备权威性;它与法学课本也不一样,因为它并不引述权威的说法,也不试图对不同的案例与观点进行折衷、调和。但由于从事这项工作的学者们的名声及其对工作的认真、负责,使得重述具备了与标准论述相似的权威性。此外,该会还参与制定了一些统一模范法,例如“统一商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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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2-01-12 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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