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姑县林业局
美姑县事业单位
取消已由省政府、州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简介
(一)取消已由省政府、州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保护和合理开发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的职责。
(三)加强生态立县建设,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的职责。
(四)加强林业产业建设,促进全县林业产业做大做强的职责。
(五)加强和深化林业改革,依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的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我县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县林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森林资源消长和合理利用规划的实施;管理、监督林业建设资金及其他有偿资金。
(三)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防治荒漠化、防沙治沙工作;组织、指导林业基地、造林绿化、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等工程项目的规划、建设;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利用外援、外资进行林业项目的实施;指导、监督森林采伐迹地更新。
(四)主管全县森林资源;负责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森林资源的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指导、监督森林资源的管理使用;按规定权限编制下达采伐限额,并负责监督限额采伐制度的执行和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加工;负责林地林权管理和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报批。
(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负责全县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全县湿地保护。
(六)负责拟订全县森林防火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县森林病虫鼠害防治、检疫工作;负责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和林业执法体系建设;指导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
(七)研究提出全县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监管森林资源资产;指导监督林业系统财会、审计工作。
(八)指导生态公益林、风景林和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特种用途林)的培育。
(九)负责林业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林业科技、和全县林业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公务员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
(十)承担县绿化委员会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十一)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对需要上级审批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审核、申报。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美姑县林业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林业法律、法规;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监督执行局机关各项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负责文秘、档案、信息、目标考核、信访、保密等工作;制定各项工作制度和计划;负责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工作,负责机关的行政管理(房产、车辆、社会治安、扶贫、计划生育、人事、党建、工、青、妇)等工作;负责林业各项基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指导和监督林业系统的财务工作;负责全县林业统计、职工调资、工资档案管理工作;管理局机关及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编制全县育林基金、林业事业费财务会计预决算报表。
(二)综合业务股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林业发展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制定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林业产业结构调整、森林资源消长和合理利用规划的实施;组织、指导各类工程造林、产业基地造林项目的实施;负责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森林病虫害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等工作;负责受理和办理县政府公布的涉及本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对需要上级审批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审核、申报;管理本部门在县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和工作人员;完成本部门和县政务服务中心交办的相关工作。
(三)林业检察室
负责对林业公安的侦查情况,以及有关林业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重、特大案件进行提前介入;对林业公安提请的批捕、起诉案件进行审查;负责林业刑事案件的提起诉讼;履行法律赋予的林业自侦案件的侦察。
美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定;监督检查《森林防火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组织检查、指导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承办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科学研究、技术培训、森林防火会议工作;统计报告森林防火工作动态、火灾情况,管理火灾档案;制订本县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森林火灾扑救预案并组织督促实施;做好扑火救灾的协调和调度工作,参与组织和指挥森林火灾扑救工作;承担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完成上级森林防火办公室和县政府交办的工作。
(四)资源林政法规处(挂行政审批办公室牌子)
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管理、监督林木凭证采伐与运输;负责木材检查站的规划、报批与管理;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统一承担本部门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办理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承担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评估,统一发布相关信息;监督、协调全市林业行政执法;指导全市林政管理队伍建设;提出我市范围内国家、省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调整建议;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管辖范围内的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组织、指导管辖范围内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组织指导鸟类环志工作。
(五)造林绿化科技处
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并检查验收;承担全市造林、营林质量监督与管理;组织开展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组织、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和发展,负责全市生态公益林的区划界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林业工程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指导、监督管辖范围内的古树名木、珍稀树木的保护和管理;指导林场、苗圃和森林公园的建设与管理;指导、监督全市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组织指导全市湿地保护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拟订林业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指导林产品加工、森林旅游、花卉、大径材生产和药材生产等林业产业化建设工作;组织、指导林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协调跨地区、跨部门重点绿化工程的实施;承担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美姑县林业局机关行政编制6名。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2名;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1名(副科级),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1名(副科级)。纪检组长1名(副科级)。机关工勤人员控制数1名。
其他事项
(一)管理美姑县森林公安局。美姑县森林公安局为县林业局直属正科级行政机构,实行县林业局和县公安局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党政管理以县林业局的管理为主,公安业务工作以县公安局管理为主。美姑县森林公安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按照(美编办〔2010〕14号)文件执行。
(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1.县林业局牵头负责发生在美姑县大风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林业刑事案件的办理事项;
2.会同大风顶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做好发生在保护区内的林业行政案件的办理事项;
3.会同美姑县大风顶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做好保护区内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事项。
(三)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美姑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美姑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参考资料
林业局.美姑县人民政府网.
最新修订时间:2022-03-14 18:46
目录
概述
简介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