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学这样一个理论框架,显然是理论美学或基础美学的框架。这种理论框架的设计与构想,另一个目的就是要注意理论美学和应用美学的分界,把长期困扰美学理论建设的一个问题加以解决。
⑴美本体问题,主张依据马克思提出的“美的规律”求得解答。“美的规律”,按马克思的原意,应理解为人类物质生产的造型规律。“美的规律”触及美本体全部内容,是实践活动达成 或实现的主体需要目的与客体自然规律的统一所呈现的人化形式,也就是实践活动所呈现的自由形式,这就是美的本质的哲学回答。
⑵美的存在问题,认为社会美、自然美、艺术美等等实际不过是审美客体存在,是具有潜在审美价值属性的客体存在,可以称之为社会审美客体、自然审美客体、艺术审美客体等系统存在。本书在坚持从美本体方面去论证之外,也主张从认识论、价值论方面去论证,这样更符合实际,可以摆脱困难。
⑶这种多元化的方法,有利于许多疑难问题的解决,并且符合实际。像审美形态,也称做美的形态,如果仅限于美本体的解释,一碰到艺术审美形态就又发生困难。事实上,现实审美形态大都是审美动机引发的活动参与创造的,因而必须从本体论、认识论、价值论以及审美心理学、审美形态学、审美价值论多个角度去研究,应从物质生产实践和审美实践创造做出双重
规定,更切合实际,更合理。
⑸审美教育作为美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给予极大的关注。从教育学眼光去看,审美就是一种教育,而严格意义的审美教育,是按照一定时代的审美价值意识选择和运用审美媒介,感染和诱发人的情感,从而实现情感和心灵的培养和塑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