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学院大学生设计协会
2002年山东理工大学成立的学生组织
山东理工大学美术学院设计协会成立于2002年10月,是在美术学院团总支的指导下的一支由设计爱好者组成的队伍。两年来在学校院系及指导老师的领导下本着以“启发设计思维、提高设计技能、传播设计信息、营造学术氛围”的工作宗旨。以提高广大会员的设计技能,培养会员的美学修养为目的。组织会员学习、活动和参加各类比赛。我们立志于提高我院的总体设计水平、造良好的设计学术氛围,为山东理工大学美术学院设计专业的提高做出不懈的力!
第一条:社团性质
设计协会是在美术学院团总支的直接领导下,在美术学院各级领导的关怀和指导下,由一支有一定美术
基础的设计爱好者队伍组成,非营利性的社团组织。
第二条:社团宗旨
在全校范围内普及、提高学生的设计创作能力。为广大会员及设计爱好者创作学习、创新时间的园地。
启发设计思维,提高设计技能力,传播设计信息,营造学术氛围。
第三条:组织机构
协会领导机构按民主集中制组建,其原则如下:
1. 会员大会每年举行一次,由会长和组织部召集。
2. 会员大会的议程由组织部和活动部提议,会长和副会长审查通过后提交大会评议。
3. 协会会员大会职权:
(1)听取和审查会长的工作报告。
(2)修改社团章程。
(4)讨论并决定发展目标。
(5)确定新一届常务理事会理事(会长、副会长、组织部长、活动部长)。
(6)由理事会确定各部副部长。
(7)讨论制定下一年的工作计划。
第四条:理事会成员职责
会长:协会的领导核心,全权负责协会各项工作的开展。定期组织例会,不定期召开会员座谈。检查和
监督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制定协会的近期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有关报告。
副会长:负责分管各部,促进社团学术交流。协助会长做好各项工作。会长不在时,代理会长职务;办
理新会员的入会手续,审查会员资格。
组织部:组织作品交流会,帮助解决会员在专业方面的困难,主持本部各方面的日常事务。负责把优秀
的作品投寄给正式的书画刊物;组织或协办校内外各项书画比赛。负责管理会员。
活动部:负责组织策划社团活动,多方面征求会员意见,拿出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
各部部长皆有推荐副部长的权力,各副部长协助各部长的工作。
第五条:会员权利与义务
会员权利:会员可以向社团提出自己的关于社团发展、活动等方面的建议的权利。有权利参加社团的各
项活动,获得专业方面的交流、指导和帮助。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推荐有专业特长者入会的权
力。协会成员参赛作品评比具有优先权。在本协会的活动,将作为个人素质拓展的依据之一,有评优资格。
会员义务:自觉地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拥护社团的章程,维护社团的名誉。要求具有团队意识和团队精
神,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循序渐进,开拓创新,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积极主动参加协会组织的
各项活动。按规定完成社团交付的任务。
第六条:活动管理
社团的活动主要在美术学院团总支,美术学院社团联合会的直接领导,利用课余时间开展。任何活动或
比赛都必须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第七条:经费管理
1.经费来源:
(1)学校院系拨款。
(2)会员交纳的会费。
(3)企业或个人提供的赞助。
2.经费使用办法:
(1)协会日常宣传开支。
(2)协会日常用品开支。
(3)协会组织活动费用。
3.经费使用原则:
全面为协会考虑,以尽可能少的花费取得尽可能大的效益,坚持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合理运用的原
则。经费使用情况表每月向理事会通报一次。每学期一次结算,每年一次总结算。
4.经费使用制度:
实行一本帐原则。经费使用后,经手人凭发票向社团负责人汇报,发票需注明用途并由指导老师、会
长、经手人签名,写清楚日期,发票必须妥善保存。年终汇总。
第六条:附则
本章程解释权归美术学院设计协会所有,即为协会日常工作、活动之准则。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24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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