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石首见于《
山海经郑惟忠苏轼亦曾用过此称谓,其《怪石供》云:“今齐安江上往往得美石, 与玉无辨,多红黄白色,其文如人指上螺,精明可爱。
中国观赏石文化是我国独有的一种
文化现象,是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石文化发端于原始人类的原始工具制造,原始人类为了生存、发展和安全的需要,创造了石头工具,随着石头工具制造技术的精进,人类从
旧石器时代步入新石器时代。同时,由于维持生存的物质来源相对丰富,原始人类开始有了美的追求,于是有了用漂亮的石头制作小饰物来装扮自己,以引起异性的注意。这便开始有了精神意义上的对美石的追求。距今7000年的河南新郑
裴李岗文化和浙江
河姆渡文化遗址中,出土了石珠和简单加工的玉器;分布于辽西和内蒙古东部地区的红山文化遗址中,出土了豕形、鹰形玉饰和猪龙等,这些都是原始人类精神需求的产物,可谓最早的石质
艺术品。
中国是东方赏石文化的
发祥地。在以自然奇石(而非石制品)为现货对象的活动方面,
中国历史上有文字记载的,至少可追溯到3000多年前的春秋时代。据《
太平御览·阚子》载:“宋之
愚人,得
燕石于
梧台之东,归而藏之,以为
大宝,周客闻而观焉。”其实,远在此前的商、周时代(公元前二十世纪),作为赏石文化的先导和前奏——赏玉活动就已十分普及。据史料载:周武王伐纣时曾“得旧宝石万四千,佩玉亿有万八”。而《
山海经》和《轩辕黄帝传》则进一步指出:黄帝乃我国之“首用玉者”。由于玉产量太少而十分珍贵,故以“美石”代之,自在情理之中。因此,
中国赏石文化最初实为赏玉文化的衍生与发展。《
说文》云:“玉,石之美者”,这就把玉也归为石之一类了。于是奇石、怪石后来也常
跻身宝玉之列而成了颇具地方特色的上贡物品。《
尚书·禹贡》曾载:当时各地贡品中偶有青州“铅松怪石”和徐州“泗滨浮磐”。显然,这些3000多年前的“怪石”和江边“浮磐”都是作为赏玩之物被列为“贡品”的。很可能这就是早期的石玩,即以
天然奇石(而非宝玉或石雕、石刻制品)为观赏对象的可移动玩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