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科班为梆子、二黄“两大块”的科班,社长系素有“梆子梅兰芳”之称的
崔灵芝和
薛固久、
孙培亭、[[王喜云]]、[[马阔海]]、[[丁子恒]]、马全禄及商界刘兴周、田子衡等十家股东于1918年创办的科班。
崔灵芝于1928年庆贺50大寿时,演出了《十八扯》一剧,后便告老还乡返回武清县,不久便病故。此时宋永珍正率子宋益俊、宋益增、宋宝罗等赴保定、石家庄等地演出,返京后方知崔故,宋益俊时年17岁。因崔社长病故,张起(张宝华之父)接任社长,由于人心各异意见不同,刘兴舟、田子衡、丁子恒等股东退出,最后该班社一分为二分道扬镳,其中一部人由张起率领王喜云、范文英、薛固久、黄少山、[[孟风仪]]等及梁益鸣、
王益禄、张益吉等已出科学生常年赴京东、京北等远郊县演出,坚持六、七年方告解散。1937年张起重新组班“同乐社”(鸣华京剧团前身)。另一部分人由当时颇负盛名的回族演员小马五为首,仍以群益社之名,接任歌舞台的事宜坚持原地演出,当年《立言画刊》曾载“小马五收拾残局”之文。1936年因歌舞台毁于火灾,至此历经18个春秋的群益社遂宣告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