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绒羽毛(GB/T 17685-2003)》的标准自生效之日起,同时代替GB/T 17685—1999。《羽绒羽毛(GB/T 17685-2003)》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提出。由
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归口。起草单位: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主要起草人:李玉香、邹园智、王敦洲、王永、张志彪、游中民。
《羽绒羽毛(GB/T 17685-2003)》的标准代替GB/T 17685—1999《羽绒羽毛》。《羽绒羽毛(GB/T 17685-2003)》的标准与GB/T 17685—199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本标准取消了“含绒量”的定义;取消“绒子占含绒量”指标;改变了“长毛片”的定义;增加了“鹅毛绒”、“鸭毛绒”、“绒子含量”、“硬毛片”、“微生物”、“蓬松度”、“耗氧量”、“透明度”、“残脂率”、“水分含量”、“气味等级”的定义;增加“微生物检验”的技术指标;未水洗部分增加长毛片的指标;增加“绒丝”、“羽丝”、“硬毛片”的技术指标;将允许公差“±”改为“—”;改写了库房条件;改写了“类似绒”的定义和英文写法;增加了“类似绒”的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