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是将作品译成其他文字,包括译成外国文字,其他民族文字。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翻译不能改变原作品的内容,而且只限于文字作品。
翻译权是
著作财产权的一项重要权能,翻译权包括各种文字的翻译权。作者授权他人翻译其作品,一般会限定翻译的语言种类。未经作者授权,他人不得随意将作品翻译成其他语种。即著作权人转移一种文字的翻译权,不等于也转移了其他文字的翻译权。如转让了俄文的翻译权,并不意味着英文的翻译权也转让了他人。翻译者对其翻译的作品享有著作权,但其行使著作权时不得损害原作品作者的著作权。
翻译原作即产生译本,译本是原作的派生作品。译本的著作权与原作的翻译权全然不同,译本的著作权是译本翻译人的权利,原作的翻译权是原作著作权人的一项财产权利。在原作著作权人自行翻译的情况下,原作著作权人与译本著作权人则为同一人。
我国《
著作权法》规定,将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不侵犯著作权人的著作权,主要是指不侵犯著作权人的翻译权。
另外,《
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规定:在一定条件下,对外国人的作品,可由政府强制许可翻译,无需征得外国著作权人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