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3年,
北洋政府教育部召开读音统一会,确立了
国音标准,并采用
注音字母作为汉字标音的工具,1918年教育部公布注音字母。
但1920年,
张士一主张从根本上改造注音字母,以京音为国音;但如此一来,读音统一会的成果都付诸流水。全国爆发了关于京音和国音的大争论,史称“
京国之争”。
1924年,国语统一委员会决定以北京语音作为国音的标准,称为“
新国音”。
平翘、前后鼻、
尖团区分;在北京音系的基础上,增加了微母[ʋ](ㄪ)、疑母洪音[ŋ](ㄫ)和细音[ɲ](ㄬ),区分
尖团音,
入声按标准南京音,这些语音特征普遍存在于中国南方诸语中;阴阳平、上、去全按北京音,和北京音差别极小,至多只有百分之五的汉字读音不同。因而老国音成为一个北京音为主兼顾南北的复合普通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