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市区
实行对外开放政策的沿海开放城市中的原有城区和汕头、珠海、厦门三市市区的统称
老市区是指我国实行对外开放政策的沿海开放城市中的原有城区和汕头、珠海、厦门三市市区的统称。实行对外开放的沿海港口城市和经济特区的三个老市区,由其得天独厚的交通、工业基础、科教文化、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决定了其相对于内地城市来说在经济上要先进得多。但由于这些地区发展早,已呈老化现象,且对外开放又是前沿阵地,因此,开发老市区,利用外国的资金、先进技术、原材料物资、知识、人才等,使这些地区首先发展,以此来推动内地经济,更能发挥其优越性。
为此,我国在对外开放过程中,在建立经济特区的同时,开放沿海港口城市,既建立起依靠于老市区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又积极改造老市区。在财力上给予必要的资助,在权力上给予更多的自主权,在各项经济政策上给予更多的优惠,特别是对外商投资、经营者,在经济上给予的优惠有很多比照经济特区。如举办双密集企业,3,000万美元以上回收期长的投资,能交、港口建设等都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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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2-10-10 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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