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襄樊市委办公室、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老河口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襄办文[2010]28号)和《中共老河口市委、老河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老河口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河发[2010]9号)精神,设立老河口市公安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领导
局长: 杨德富
主要职责
一研究部署全市公安工作,督促检查全市公安机关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掌握、分析、研究全市危害国家安全和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信息情况,并制定对策。
三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五负责维护全市城区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和国道、省道公路巡逻防范工作。
六负责全市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协调处置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及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七管理全市户政、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本市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八组织实施对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经停本市的安全警卫工作。
九负责监督管理全市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检查、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负责案件预审起诉工作。
(十一)负责市看守所、拘留所的建设和安全管理工作。
(十二)指导和监督全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三)负责规划全市公安队伍建设,制定公安队伍监督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实施警务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协管干部。
(十四)组织、实施全市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协助管理消防现役部队。
(十五)指导森林公安工作。
(十六)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公安局系统设56个内设机构:
执法勤务机构
⒈指挥中心(副科级,加挂办公室牌子),内设情报信息中心、文秘调研科、指挥调度科、机要通信科。
负责传达上级公安机关和市公安局的指示、指令,组织、指挥、协调、指导处置突发性的事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受理110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研判和有关警务信息化的各项工作。负责起草并审核重要文件材料。负责全局公文处理、业务数字统计、保密、机要通信、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公安计算机信息网络、通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保障工作。
⒉法制室(副科级),内设行政案件审核科、刑事案件审核科、控告申诉科。
负责全市公安法制建设工作。参与以市局名义拟发的规范性文件及综合性会议材料的审核。组织、指导、参与公安法制宣传与咨询、执法监督检查和普法工作任务。审核治安案件、刑拘、逮捕、少管、劳教、保外就医和公安行政复议案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的信访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妥善处置集体上访,对重要举报线索和控告、申诉案件进行查办。
⒊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副科级),内设办公室、行动中队、反邪教中队。
负责搜集、掌握全市敌情和社会政治动向。负责危害国内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犯罪的侦查工作。负责调查、查处、打击和取缔反动会道门、邪教组织、非法组织、非法刊物和境外敌对组织的各种渗透破坏活动。
⒋刑事侦查大队(副科级),内设办公室、刑事科学技术室、特管中队、网监中队、情报信息中队、城区责任区刑警队、城南刑警中队、城北刑警中队。
负责全市刑事案件侦查工作,分析研究刑事犯罪情况。指导、组织、协调全市重大案件和系列性案件的侦破和追捕逃犯工作。负责全市刑事犯罪情报资料的收集、管理工作;参与各类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的现场勘查及疑难案件痕迹物证的检验鉴定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市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负责网吧安全审核和日常网络安全检查工作;负责有关计算机和互联网犯罪案件的勘查取证工作;负责侦查针对和利用信息网络违法犯罪的案件。
⒌交通警察大队(副科级),内设办公室、秩序管理科、车辆管理所、事故调处科、城区中队、仙人渡中队、孟楼中队、付家寨中队。
负责维护全市交通秩序,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和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侦破。分析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提出对策。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负责全市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的管理和安全检查工作。负责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和竖立交通标志工作。承担道路交通、治安巡逻任务。
⒍治安管理大队(副科级),内设办公室、户政科、内保科、出入境管理科、治安管理中队、治安行动中队。
依法进行社会治安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参与治安行政管理和查处治安案件,组织、协调、参与对重大治安案件、事故的处置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全市复杂场所治安秩序的维护和枪支弹药、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行业、文化娱乐场所的管理。负责全市户政及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派出所基础业务工作;指导市保安服务公司工作和基层治保会组织建设。协助做好经停老河口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及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负责公民因私出国(境)的发证调查、审核工作;负责对入境的外国游客、华侨和港澳台胞的行政管理工作。
⒎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科级),内设办公室、一中队(普通经济犯罪案件侦查中队)、二中队(涉税经济犯罪案件侦查中队)、三中队(商业经济犯罪案件侦查中队)。
负责收集、掌握全市有关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扰乱市场秩序、实施合同诈骗、金融诈骗、信用卡诈骗、商业贿赂、职务侵占、危害税收征管、妨碍公司和企业管理秩序、侵犯知识产权以及伪、变造货币和出售、使用假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情况。负责侦查各类经济犯罪案件和相关业务建设。
⒏巡逻警察大队(副科级),内设办公室、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四中队和机动中队。
负责城区治安巡逻、防控工作,承担街面群众现场报警、求助和110调警任务。负责突发事件、群体性治安事件的处置及抢险救灾工作。依法盘查处理有盗抢嫌疑及其它违法行为的车辆。协助做好重大节庆、重要警卫和大型会议等中心工作任务。负责城市道路机动车辆的静态管理;依法查处城市管理和其他行政执法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协助政府职能部门进行行政执法,保障政府相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⒐禁毒大队(副科级),内设办公室、禁毒中队、缉毒中队。
负责预防和打击全市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承担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综合管理机构
⒑政工室(副科级),内设综合科(目标管理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宣传科、离退休人员工作科、民警教育培训基地。
负责全市公安队伍的思想、组织、文化和纪律作风建设。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任免、工资调整、公务员绩效考核、民警警衔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在岗民警的岗位培训工作。负责公安宣传和表彰奖励申报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团建设、拥军优属以及全市公安干部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⒒警务保障室(副科级),内设财务科、装备科、行管科。
负责本局财务预算、决算的汇总编报和日常核销工作。负责本局财务管理有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及监督落实。负责计划、调拨、发放全市警服和下拨的警用器材装备;管理市局机关和监督各单位的基建、房产、国有固定资产。负责局机关车辆管理和交通安全教育。统一管理全局各项经费,负责全局干部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发放和后勤服务管理工作。
监督室
(副科级,与纪委合署办公、加挂警务督察大队牌子),内设监察科、审计科。
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的监察、纪检、审计、督察工作。承担公安机关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受理公安民警的控告和申诉;负责查处民警违纪案件。指导、协调、参与警务督察工作,对所属单位和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守纪律及各项工作落实等事项进行专项督察。
监管机构
⒈看守所(副科级),内设办公室、管教中队、狱侦中队。
⒉拘留所(副科级)。
负责对市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的领导和管理工作,掌握监管工作情况及有关政策和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监所、行政拘留所的安全防范工作;规范和实施监所设施、装备和技术建设;对全市的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人员进行管理和教育,开展狱内深挖犯罪工作。
五派出机构
设派出所12个:市公安局和平路派出所、北京路派出所、洪山嘴派出所、李楼派出所、仙人渡派出所、孟楼派出所、张集派出所、袁冲派出所、薛集派出所、竹林桥派出所、王甫洲派出所、苏家河派出所。负责管理辖区的社会治安工作,其中王甫洲派出所负责管辖汉江水面的治安工作。
六消防大队(武警现役编制)
负责全市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负责消防中队的政治、警务和后勤装备管理工作。
人员编制
市公安局系统行政编制为410名。其中:局长1名,政委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兼督察长)1名。
政工室主任1名;警务保障室主任1名;指挥中心主任、教导员各1名;法制室主任、教导员各1名;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教导员各1名;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教导员各1名;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教导员各1名;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教导员各1名;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教导员各1名;巡逻警察大队大队长、教导员各1名;禁毒大队大队长、教导员各1名;看守所所长、教导员各1名;行政拘留所所长、教导员各1名;12个派出所所长、指导员各1名,高配为副科级;科(股)级领导职数15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