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湾山遗址,别名为老鼠山遗址,位于浙江省温州市
鹿城区上戌乡渡头村曹湾山,是新石器时代的古人类遗址,面积约1万平方米。
2002年11月~2003年4月,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和温州市文物保护考古所联合对温州市鹿城区上戍乡的曹湾山遗址进行了抢救性考古发掘。发掘面积约635平方米,发现约4500年前的
好川文化聚落,获得玉器、石器、陶器等各类文物1000多件及大量的陶片标本。另清理唐代土坑墓6座,出土瓷壶、瓷钵、瓷缸和铜镜等文物近百件。
曹湾山遗址东北方向为瓯江,瓯江支流戌浦江自西向东流经曹湾山南麓和东麓,然后从东北方向汇入瓯江,遗址四周为平原地貌。曹湾山岗顶是该聚落的中心,岗顶西部为居住区,东南部为墓葬区。西部是连片石构建筑基址,呈东南—西北向排列,建筑规模大。发掘面积约635平方米,遗迹有连片的石柱基建筑遗迹、墓葬等。
曹湾山遗址地层堆积共分四层。第一层为表土层,厚约20厘米,包含物中多是碎小陶片及石器残件。第二层呈浅灰褐色砂土,厚约20~50厘米,包含物中以夹砂陶、着黑陶片为主,也有较多的小件石器及石制品残件。在东部发掘区第二层下开口一批土坑墓。第三层呈深灰褐色砂土。在西部发掘范围内的此层表面覆盖厚薄不匀的黑褐色烧土层,最厚处达20多厘米,多数均较稀薄,似与生活废弃物有关。此层包含物非常丰富,特别是T202、T302、T402三个探方内陶片、小件石器和其他石制品几乎数不胜数,应直接与生活过程有关。第四层为较纯的残灰褐泥层,砂性较小,系生土。
曹湾山遗址西南居住区范围内,第二层、第三层下发现了较密集的排列大致有规则的成组块石遗迹,总面积约200多平方米。其中有几组集中分布的石块,堆筑的形态非常适合于作为柱基垫石,既有较平整厚实的柱础,也有用于围护柱根的护石,因此推测它们应属建筑基址的一部分。从解剖的几组石柱基结构看,柱子的营筑方法大多应为挖坑埋建,在柱子底部铺垫柱础,在柱根部围筑护石。建筑基址大致以星南偏西方向为主,建筑的横轴方向为东南西北向,纵轴方向约为200°。平面形态大致呈长方形,面宽约在8米以上,进深约5~6米。
曹湾山遗址发掘6座墓,4座位于曹湾山主峰岗顶的台地上,一座位于主峰西北部山腰处(TG2),一座位于主峰北部山腰一个小台地上(TG3)。主峰山头的4座墓比较集中,M1、M4、M5分别相距4米左右,M2稍远,与M4相距12米。6座墓的墓葬形制与随葬品基本类似。如墓坑均为竖穴土坑,方向大都为西北向,形状为长方形,尺寸长2.7米~3.05米,宽0.68米~0.85米,残高0.33米~0.8米;随葬品大都为瓷器,器型基本上是罐、壶、钵、碗组合。稍有不同的是,M18随葬品较为丰富,多达10件瓷器。M1有1件铜镜、M2、M18各有1件瓷缸。墓口距地表深度分别为:M1、M4、M5为0.2米,M5为0.8米,M18为0.25米~0.55米(处于山坡处)。6座墓内均无板灰痕迹。有4座墓出土了5~7枚棺钉。从棺钉出土的位置,基本可看出棺木的位置。M18的棺钉紧挨墓坑壁,说明墓坑面积仅容棺木放下,棺木两侧与墓坑壁的空隙极小。由此可以看出,6座墓的葬具应为木棺,M2无棺钉发现,可能用竹钉。从随葬品的摆放可看出两个规律:随葬品基本上都出土于墓坑的一端,即在棺木的外面;有两座墓(M2、M18)的大部分瓷器是放在瓷缸内,M18有5件,M2有4件。M18有一个与众不同的特点是,大部分瓷器摆在墓的北端(即脚向),只有一件瓷钵摆在墓的另一端(南端,即头向),这反映出当地的一种葬俗。M5出土的6件瓷器,除1件双系罐单独摆放,其余5件瓷器呈重叠状,置于墓坑一角,瓷器自下而上叠放顺序为:双系罐、碗、钵、钵、碗。
曹湾山遗址出土石器、玉器、陶器、瓷器、铜器等1000多件文物和大量陶片标本。墓葬分布密集,随葬品以陶器为主,有夹砂陶釜、鼎、甑、泥质陶豆、壶、罐和石锛等。部分墓葬有玉锥形器、陶纺轮等。M23还出土1件象征权力地位的镶嵌玉片的柄形器。
2013年3月5日,曹湾山遗址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
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自驾:自浙江省温州市
鹿城区人民政府开车前往曹湾山遗址,路程约19.5千米,用时约37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