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旺
北京平谷区夏各庄镇贤王村人
耿旺,男,中国汉族,1972年出生于北京平谷区夏各庄镇贤王村,2011年5月28日,见义勇为英雄。
简介
耿旺,2011年5月28日,耿旺来到河北省隆化县在伊逊河边一处建筑工地做小工,奋不顾身救起一位落水女孩,还毫不犹豫地拒绝了获救女孩的父亲的10万元酬谢。10年前的他因为“帮人”而以身试法成为“囚徒”,走出高墙后的第一个春天却成为跳河救人的“英雄”。
救人
2011年5月28日正午,耿旺来看伊逊河。离河还有几十米远,河岸传来了呼救声:“救人啊,有人跳河了”。耿旺加快了步子,在奔向河岸的途中,他又脱掉了上衣。“嗵!”这一跃,耿旺已到落水者身前。水里一名穿红色校服的女孩,已失去意识正在下沉。耿旺从身后提起女孩衣领,将女孩的头拖出水面。落水点距河岸不过3米,但深度却超出了耿旺的想象。靠着两下子狗刨的功夫,耿旺怎么也踩不到底儿。这时,如果不是一名过路司机甩下一条床单,耿旺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回到岸上……女孩被送到医院,活了过来。而耿旺的新的生活,也从这里开始被描绘成另外一种色彩。
犯案
读中学时,因为对摩托车改装的痴迷而辍学去摩托车修理店打工,并向亲戚借钱自己开修理店,但这种热爱并没有“开花结果”,倒是“无心插柳”地结识了一群“朋友”。2000年8月的一天,耿旺和6个朋友租车来到河北遵化,为的是帮其中一个朋友讨回1.7万元“欠债”。当耿旺和朋友在“欠债人”家里亮出“片儿刀”,并进行了一番“说教”后,对方老老实实地拿出了8000多元的“欠款”。当天,一行人高高兴兴回了北京,“债主”还请大家狠撮了一顿。但到了晚上,事情却发生了变化,耿旺等人因“入室抢劫”被抓,而“债主”却拿不出欠条为大家“洗冤”。
对于“人生”的话题,耿旺没那么较真。“救人就是帮了个忙。当初去要钱我也是本着帮忙去的,但那时不懂事,交错朋友,意气用事,犯了错,后悔莫及。”耿旺说,自己本不恶,所以现在也谈不上是转变,只是在继续着自己的人生。
最新修订时间:2022-05-18 16:10
目录
概述
简介
救人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