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朝玉
聊城市政协原副主席
耿朝玉,1948年1月出生,男,汉族,山东茌平人,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人物履历
1971.02-1973.08
山东大学
化学系学习;1973.08-1975.12 聊城活塞环厂技术员、车间主任(其间;1974.01至1974.12聊城地区“五.七”干校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75.12-1984.07 聊城地区地直机关党委干事、办公室主任(其间:1976.06至1976.09在省委党校干部培训班学习,并于1978.02至1978.11月在省委组织部工作);
1984.07-1987.07 聊城地区地直机关党委副书记兼地区整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并主持工作;
1987.07-1993.01 聊城地区劳动局局长
1993.01-1997.12 临清市委书记
1997.12-2005.12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2005.12 聊城市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
所获荣誉
2005年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二等功;
2005年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报最高人民法院记个人一等功。
参考资料
市政协十五届四十次主席会议召开
.德州市人民政府.2024-10-25
最新修订时间:2024-10-25 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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