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是20世纪80年代后期国际上兴起的现代安全管理模式。它是一套系统化、程序化和具有高度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科学管理体系。其核心是要求企业采用现代化的管理模式,使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在内的所有生产经营活动科学、规范和有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自我约束机制,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管理状况,降低职业安全健康风险,从而预防事故发生和控制职业危害。这与我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工作方针相一致。
近几年,发达国家一直努力把包括劳工标准在内的有关内容纳入世界经济贸易体系中,把安全生产问题与国际贸易挂钩,形成事实上的
非关税贸易壁垒。我国在加入
世界贸易组织后面临许多新问题,其中包括履行
国际劳工组织提岀的职业安全健康标准问题的严峻挑战。目前,我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由于经济基础和技术水平等原因,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一定差距,在短时间内很难达到目前发达国家的安全生产水平,安全生产有可能成为影响我国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潜在因素。在这种背景下,我们必须改变过去传统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建立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逐步实现现代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帮助企业在国内、国际市场中赢得优势和市场准入通行证。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面临着建设繁荣、富强、文明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任务,安全生产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关系到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关系到我们国家的形象。同时也是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中的重要一环,特别是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我国加入WTO后,安全生产工作必须改变过去的传统管理模式,逐步实现现代化的科学管理;企业的安全管理也必须上一个新的台阶和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近年来,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伤亡事故时有发生,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都十分关注,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领导多次指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为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国务院2004年1月9日颁发了《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以下简称《决定》)。《决定》第十款规定“依法加强和改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改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积极采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风险评估、安全评价等方法,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突出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项工作的重视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和地位。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作为全国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部门,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工作中的领导地位和工作职责,为进一步推动我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奠定了基础。
2001年6月,
国际劳工组织第281次理事会会议上,审议通过并颁布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导则》(ILOOSH 2001),为世界各国开展此项工作提供了坚实、灵活和合理的基础。在原国家经贸委原有工作基础上,参考导则有关内容,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1年11月颁布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目的是阐明我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