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方氏,官名。《周礼》谓
夏官司马所属有职方氏,设
中大夫四人,下大夫八人,中士十六人,以下尚有府、史、胥、徒等人员。掌地图,辨其邦国、都鄙及
九州人民与其物产财用,知其利害得失,规定各邦国贡赋。
禅让制:
尧舜禹时代部落联盟推选领袖的制度。相传四岳推举舜为尧的继承人,尧对舜三年考核后让舜作自己的助手。尧死后舜继位。后四岳又举治水有功的禹。
宗法制:从原始社会后期父系家长制演变而来,西周时形成严密的政治制度。核心内容是维护父权的基础上,确保
嫡长子继承的世袭特权。
嫡长子为“大宗”,
庶子分封为“小宗”,小服大,借以维护各级“宗子”为中心的宗法统治。
西周分封制:西周初年,统治者把大规模的土地连同居民分赏给王室子弟和功臣,建立西周的
属国。这些封地叫
诸侯,诸侯在其封国内,又将大部分土地分封给子弟卿大夫,作为“采邑”。卿大夫再分作为“食地”,此为大分封。利用血缘为纽带,以
嫡长子继承制为原则。建立了天子、诸侯、卿大夫之间的严格隶属关系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王权集中。它是我国从方国林立走向专制帝国的必经历史阶段。当然,也导致了长期的
诸侯争霸战争。
内外服制:商朝在
盘庚迁殷后采取的一种二元统治体制。即将统治区域分为内服和外服,分别采取不同的统治方式和组织方式。“内”指商王直接统治的区域,即王畿所在地。在此,商王朝直接派官员组织被征服的种族奴隶从事生产,增强了中央王朝的实力,稳定了王朝的统治。“外”指诸侯国统治的区域,由王畿以外向四面八方延伸,
诸侯国和商王是一种君臣关系,受商王命令,外服诸侯也有独立性,势力强大超过商朝时会取而代之。
乡遂制度:西周时期的地方基层社会组织。乡是国人居住之地,遂为野人居住之所。国的范围指国都及共近郊,划分为若干乡采用五家为比,五比为闾,五族为党,五党为州,五州为乡(比、闾、族、党、州、乡)。边远农村地区衽遂制,即“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里为赞,五赞为鄙,五鄙为县,五县为遂”(邻、里、赞、鄙、县、遂)分别设“
邻长、里胥、赞师、鄙正、县长和
遂大夫”。基层行政组织的蓝本。
关于
九州的说法,《禹贡》与《职方氏》不同。《职方氏》有幽州、
并州,而无徐州、梁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