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工长制(System of Functional Foreman)是指为了适应
计划职能与执行
职能分离的要求。作用是解决大型复杂组织面临的管理问题。
所谓职能工长制,即职能管理员( function management)。泰勒指出,在传统的组织机构中,为了完满地履行他的职责,一个工长必须具备全面的素质,包括职能、教养、专门的技术性的知识、机智老练、充沛的精力、坚韧刚毅、正直、判断力或常识以及良好的健康状况等。但是,一般人很难完全具备这些素质,而只能具备其中的少数几种。这样,为了使工长有效地履行他的职责,就必须把管理工作细分,使所有的工长只承担一种
管理职能。
这样一来,同只接受一个上级领导的军队式组织不同,工长就要从几个承担不同职能的上级那里接受命令了。就
车间管理而言,泰勒将原来的一种
职能分解为四种职能,即分派
领班(setting-up boss)、速度领班( speed boss)、
质检员(quality inspector)和维修领班(repair boss),统一归计划部门领导。这四位工长和普通工人一样,受员工纪律的管理,只是分工不同而已。泰勒的这种方法有效地解决大型复杂组织面临的管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