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发票
对港澳地区出口习惯使用的发票
联合发票 (Union Invoice)是一种对港澳地区出口习惯使用的发票.
使用这样发票时,应考虑以下三点:
1、使用范围。除货物的目的港是港澳或来接受联合发票(单据)者外,一般不能使用。
2、联合发票的内容。联合发票可以包括商业发票装箱单重量单、产地证和保险单的内容。但商检证书不能包括在内,应由商检部门单独出具。
3、法律地位。联合发票目前在国际贸易中还没有得到公众的和法律上的承认,也没有广泛流行使用。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1-12-31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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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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