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审计委员会
联合国专家机构
联合国审计委员会(The United Nations Board of Auditors,UNBoA)成立于1946年,是联合国重要的专家机构,主要负责对联合国组织的账目、资金和项目进行外部审计,并通过联合国行政与预算问题咨询委员会向联合国大会报告审计结果及建议。
发展历史
1946年,联合国大会设立联合国审计委员会,旨在为联合国和基金方案各机构提供外部审计。
组织机构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在联合国会员国审计长(或拥有相等头衔的官员,如审计委员会主席、审计法院院长等)中选举产生。每位委员任期六年,不连任。委员如不再担任本国审计长(或拥有相等头衔的官员,如审计委员会主席、审计法院院长等),其委员任职终止,由本国新任审计长(或拥有相等头衔的官员,如审计委员会主席、审计法院院长等)接任。
为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职责,每位委员所在国最高审计机关需配备总数为30至40人的审计工作组,每年完成350人·周的工作量,审计委员会开展审计所需经费由联合国承担。
每位委员的任职时间从被任命当年的7月1日开始,到第6年的6月30日结束。2007年11月2日,在联合国第62届大会上,中国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成功当选为联合国审计委员会委员,将于2008年7月1日接替菲律宾审计委员会主席在联合国审计委员会的委员职务,其任期至2014年6月30日。这是联合国成立以来首次有中国人参选这一职位并成功当选。此前,联合国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菲律宾审计委员会主席、南非审计长和法国审计院院长三人担任。菲律宾审计委员会主席的任期将于2008年6月30日届满。
审计委员会在纽约的办事机构是审计执行委员会和秘书处。同时,审计委员会与联合国、(联合国)专门机构和国际原子能机构外部审计师小组也保持密切联系。
◆ 审计执行委员会
为了制定审计计划,完成审计任务,报告审计结果,遵守公认的审计标准,改进审计技术和方法,审计委员会在1976年成立了审计执行委员会。审计执行委员会设在联合国总部所在地纽约,由3名全职的外部审计主任组成,每位主任代表一名审计委员会委员。审计执行委员会的主席职务由外部审计主任轮流担任。每届任期2年。现任小组主席是菲律宾审计委员会主席。
◆ 秘书处
联合国为审计委员会设立了一个全职的秘书处,由一名联合国任命的执行秘书负责为审计委员会、审计执行委员会和外部审计师小组提供技术、行政和秘书支持。执行秘书也就联合国组织内部的行政和财务操作程序向审计委员会和审计执行委员会的成员提供建议。
◆ 外部审计师小组
为了加强对联合国专门机构的外部审计,联合国在1959年设立了联合国、(联合国)专门机构和国际原子能机构外部审计师小组(以下简称外部审计师小组)。外部审计师小组的成员由八个国家的最高审计机关的负责人组成。
外部审计师小组的成员除审计委员会的三名现任委员之外,还包括加拿大、英国、瑞士、印度和德国等五国最高审计机关的领导。审计委员会3名委员和外部审计师小组其他5名成员审计的对象各有分别。审计委员会委员负责对联合国25个账户、基金和项目的外部审计;而其他5名小组成员(加拿大、英国、瑞士、印度和德国等5国)负责对联合国的13个专门机构(如国际原子能机构、国际劳工组织、国际电讯联盟等)的外部审计。此5名成员由联合国各专门机构选举产生,联合国各专门机构会员国最高审计机关都可以申请,一旦当选,任期6年,审计的费用由联合国专门机构承担。
外部审计师小组的成员在审计的过程中都遵循联合国制定的审计和会计标准及国际公认的审计与会计标准。
为了协调联合国的外部审计工作,外部审计师小组的8名成员每年的6月和12月需要参加在纽约、在其他国家分别举行的会议,就审计计划、审计结果和出现的技术问题等交换意见。
审计对象
审计委员会委员负责对联合国25个账户、基金和项目(如维和行动、基金、国际开发项目和伊拉克账户等)的外部审计。
3名委员国最高审计机关各自按规定负责其中一部分项目的审计,审计的项目每年都会因实际情况变化而略有变更。
审计任务
审计委员会每个财政年度(2年)的审计任务总量大致合2400人周,需完成总共约为2000页审计报告的审查,这些任务由3名委员平均承担。每位委员每年工作量约400人周。审计委员会的审计工作以财务审计和效益审计为主,两项审计各占一半左右。
审计委员会在为委员们轮流布置工作时,需获得行政和预算问题咨询委员会的同意。审计任务是按照平等的原则在委员会委员们之间进行分配。在确定审计任务时,审计委员会主要考虑5个方面的因素:
(1) 分配给每个委员的工作量应该均衡;
(2) 在编写提交给大会的独立审计报告过程中,共同分摊责任;
(3) 在向某个委员分配审计任务时,充分将其专长和优势最大化;
(4) 地理和后勤因素;
(5) 在给予承担审计任务的委员足够的时间熟悉被审计单位情况的同时,还要定期对审计任务进行轮换,并在两者之间进行平衡。
标准范围
审计委员会在执行审计任务时,必须遵循联合国、(联合国)专门机构和国际原子能机构外部审计师小组制定的统一审计标准以及联合国大会的指示和联合国的财政财务规定。
审计委员会在遵循外部审计师小组制定的审计标准的同时,也承认最高审计机关世界审计组织制定的标准是其审计标准的核心并在审计工作中参考国际会计师联合会制定的国际审计标准。
审计委员会在审计中,可以对被审计单位财务程序的效率、会计制度、内部财务控制机制及其行政管理情况发表意见。
审计委员会完全独立并只对审计工作负责。
行政和预算问题咨询委员会可以要求审计委员会对某些问题进行专门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单独报告。
审计职责
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主要包括4个方面:
(1) 期终的财务报表正确地反映了截止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
(2) 财务报表是根据公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编制的;
(3) 采用的会计准则和上个财政度采用的会计准则相同;
(4) 往来帐项符合财务规定和立法授权。
审计报告
审计任务结束时,审计小组要把审计结果和意见汇总,以“管理意见书”的形式送被审单位,待对方反馈后再报各自的委员审核,然后翻译成英文交审计执行委员会进行同行审核(三方会审),最后形成长篇审计报告(含被审计单位的意见),经3名委员签字认可后,通过行政和预算问题咨询委员会向联合国大会\u79d8书长报告。
现任领导
主席:侯凯
最新修订时间:2024-02-13 19:55
目录
概述
发展历史
组织机构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