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征信所
旧中国银行业的征信机构
联合征信所是旧中国银行业的征信机构。由中央、中国、交通、中国农民四行联合办事总处理事会决议设立,于1945年3月在重庆正式成立。以调查工矿、贸易、交通、金融各业情况,培植工商信用、促进互助合作为宗旨。
1945年11月,总所移至上海。重庆改为分所,并在南京、汉口、天津、北京、增设4个分所和在南昌、成都设立两个办事处。规定以中央、中国、交通、中国农民四行及中央信托、邮政储金汇业两局为基本会员,其他银行钱庄可申请加入为基本会员或普通会员。1947年4月成立的全国银行业联合会决定其所属会员银行一律参加联合征信所为其会员后,会员已达200余家。该所内部分设总务、调查、新闻、英文组,调查组受理调查工矿事业、公司、商号及个人信誉财产和各种动态,供有关各方参考。新闻组每日下午4时出版征信新闻及行情日报,报道经济市场动态及主要物品的当日市价。英文组出版版征信新闻及行情日报。征信新闻在沪、汉、渝、京4地出版,上海另有英文版征信新闻,总订户数在3 000份以上。还出版主要城市的《金融业概览》、《上海市上市股票厂商概览》、《上海制造商概览》,《上海丝织业概览》、《金融法规汇编》等工具书。1949年上海解放后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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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2-06-17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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