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明胶肽注射液
聚明胶肽注射液
聚明胶肽注射液,适应症为用于外伤引起的失血性休克者;严重烧伤、败血症、胰腺炎等引起的失体液性休克者。本品并可用于预防较大手术前可能出现的低血压以及用于体外循环,血液透析时的容量补充。
成份
本品为健康牛骨或猪骨明胶水解制成的灭菌水溶液。
性状
本品为淡黄色澄明液体,稍带黏性,有时显轻微的乳光。
规格
(1)250ml∶16g(以含氮量计) (2)500ml∶328(以含氮量计)
用法用量
静脉滴注。
一次500~1000ml,滴速为500ml/60分钟。用量及输注速度根据病情决定,每日最高量可达2500ml。小儿用量按体重计,每公斤10~20ml/kg。
不良反应
输液中或输液后,偶可出现一过性皮肤反应(荨麻疹)、恶心呕吐、低血压、心动过速、心动过缓、呼吸困难、发热或寒战、休克等严重反应病例,极少见。如出现上述情况,应立即停止输注,并给予对症处理。
禁忌
1、严重肝、肾功能损害,肾性或肾后性无尿禁用。
2、充血性心力衰竭、肺水肿、心源性休克禁用。
3、高血压患者、食道静脉曲张、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
4、已知对本制剂过敏或具有组胺释放高危因素病人禁用。
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时应仔细检查,如有下列情况,请勿使用:溶液浑浊、瓶口或瓶身微裂、封口松动。
2、使用本品不受血型限制,如配合输血时,应先查好血型,以防出现红细胞假凝集现象。
3、在体外循环或人工肾使用过程中,本品只能与加肝素的血液混合使用,不得直接与库血混合使用。
4、如因温度较低,本品黏度加大,可稍加温后使用。
5、输注本品可导致暂时性红细胞沉降率加快。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妊娠期和产后妇女用药应密切观察。
儿童用药
应注意可能存在的低蛋白血症,并注意用药剂量。
老年用药
应注意可能存在的低蛋白血症,并密切注意心脏功能。
药物相互作用
1、使用强心苷的病人,应考虑到钙剂与其有协同作用。
2、不可配伍药液:氨苄青霉素、菌必治、甲基氢化泼尼松、丙咪嗪、阿昔洛韦。
3、本品不可与含枸橼酸盐的血液混合使用,但含枸橼酸盐的血液可在输入本品之前或之后输注,或分通道同时输注。
药理毒理
本品为明胶多肽溶液,平均分子量(Mw)应为27500~39500,其渗透压与血浆相等,可保持血管内液与组织间液的平衡,不引起组织脱水及肺水肿,具有维持血容量和提升血压作用。输注本品可导致血液稀释,降低血液黏度,从而改善微循环。本品对出凝血时间及血小板功能无明显影响,仅有血液稀释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本品在体内无蓄积作用,输入后由肾排出,半衰期(t1/2)为4-6小时,在肾功能正常的情况下完全排出时间约为48小时。
贮藏
密闭,2~25℃保存。
包装
(1)输液瓶装 250ml∶16g×30瓶 (2)输液瓶装 500ml∶3.2g×20瓶
有效期
三年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1-21 15:45
目录
概述
成份
性状
规格
用法用量
不良反应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