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公安局
肇庆市人民政府的下设机构
肇庆市公安局是肇庆市人民政府的下设机构,地址为肇庆市端州区前进中路3号。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和省、市政府颁布的有关政策、规定,起草地方性公安规章;部署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落实。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掌握、分析、预测社会治安新情况、新问题,为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三)指导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组织建设和公安民警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四)负责和指导对危害国内安全的案件和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对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侦查、处置。
(五)指导、管理出入境工作和外国人在肇庆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六)管理、指导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地方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八)负责保安行业的管理,监督《广东省保安服务条例》的实施。
(九)组织实施安全警卫工作。
(十)组织公安科研工作;规划公安通讯、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为各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技术、后勤、装备等服务。
(十一)负责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 负责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
(十二)负责本市公安机关与港澳地区警方和国际刑警组织的联络、交往和协作。
(十三)指导、检查、督促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组织、指导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警的监督。
(十四)负责市局机关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十五)负责公安对外宣传;负责全市公安队伍内部文化宣传活动。
(十六)指导森林公安业务工作。
内设机构
信访科
指导、协调全市公安系统的信访工作,负责局机关信访和接访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指导本级和下级公安机关信访工作。
指挥中心
负责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况,收集、分析、报告敌情、社情和公安信息;接受市区的110报警和求助;协调处理紧急警务,承担授权的有关指挥协调工作;组织、指导公安调研工作。
交通警察支队
指导、监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分析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提出对策;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指导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管理;指导、实施公路治安、刑事案件的前期处置;指导、监督机动车辆安全检查和驾驶员的考核及机动车牌证、驾驶员牌证的核发和管理;参与对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产品实施目录管理;参与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
刑事警察支队
指导全市刑事侦查工作,分析研究刑事犯罪情况;组织、协调或直接侦办重大、特大或跨省、市刑事案件;负责全市刑事犯罪情报资料、档案工作;指导全市刑事侦查技术建设;指导全市缉毒戒毒、反黑、反恐工作。
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侦办经济犯罪案件,参与或直接侦办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经保、经侦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研究、起草全市经保、经侦工作法规、规章;指导、检查、监督全市经济犯罪情况,分析研究经济犯罪的动态,提出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的对策;指导市级金融、财税部门和其它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点要害单位开展安全防范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经侦基础业务建设工作。
网络警察支队
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市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监察、安全保护工作;防范计算机信息泄密、计算机病毒及其他计算机灾害事故的发生;对受理委托鉴定的电子检材进行检查、验证、鉴别、判定,并出具鉴定结论。
治安管理支队
研究掌握全市治安管理工作和队伍建设情况,分析全市社会治安动态;指导、查处治安部门管辖的治安、刑事案件;对娱乐场所、特种行业进行治安管理;对枪支、警械弹药、民用爆炸品、危险物品、管制刀具进行管理;组织协调各类大型活动安全检查、保卫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派出所建设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管理全市保安服务行业、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对全市保安员进行管理、教育和培训;指导全市金融系统要害单位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全市户政管理工作。
警务督察支队
指导、协调本市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对本市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现场督察;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来电对有关警务事项的检举和控告。
法制支队
指导、组织、协调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工作;管理、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指导、办理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案件审核、审批工作;组织、指导刑事、行政案件审核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办理公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和听证工作。
出入境管理支队
负责掌握、分析全市出入境管理的信息情报;指导和承办公民因私出国、赴港澳台探亲、旅游、留学、定居的审批管理工作;负责审核签发港澳台同胞入出境证件;承办本市外籍华人、华侨回国定居的审批、发证和台湾居民回内地定居的呈批工作;进入本市考察、旅游、探亲、工作的外国人管理工作。
森林分局
森林公安承担森林防火工作,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查处森林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协同林业主管部门开展森林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
现任领导
徐 舟: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窦 伟: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何育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
廖雄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游建军: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谭乐文: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单位荣誉
2009年1月,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二批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20年10月,被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评为:广东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
2021年3月,肇庆市公安局特警支队被广东省委宣传部授予第七批广东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称号。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03 14:44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