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采取公开发行
股票方式进行
融资的企业,必须具备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因此,对于非股份制企业来说,进行股份制改组是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必须的前期准备工作。
企业股份制改组应当符合《公司法》中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的规定,如改制目标是拟公开发行
股票上市的,则还必须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上市公司的特殊要求,以及《证券法》、交易所上市规则等关于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诸多法律规定。
上市公司由于股东人数众多,因此涉及社会公共利益,法律对上市公司在业务竞争力上和内部治理、外部竞争的的规范性等方面都有严格的要求。
企业改组成拟发行上市的
股份公司也必须从业务、治理规范、
同业竞争、
关联交易等几个方面着手,建立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制度。
1、拟订总体改组方案。一般由企业会同聘请的具有改组和主承销商经验的
证券公司(改组的
财务顾问)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依据有关法规政策和
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拟订股份制改组及发行上市的总体方案。
2、选聘中介机构。
企业改制除需要聘请证券公司作为财务顾问之外,还需要聘请有相应资质的
会计师事务所、
资产评估机构以及律师事务所,这些中介机构将在改制过程中协同证券公司及改制企业完成审计、
资产评估、出具法律意见等必要的工作。
3、开展改组工作。这是改组方案的实施阶段。如果
企业改组涉及
国有资产的
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处置、国有股权管理等诸多问题的,均须按要求分别取得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
4、发起人出资。企业设立验资帐户,各发起人按发起人协议规定的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出资,以实物资产出资的应办理完毕有关产权转移手续。
资金到位后,由会计师事务所现场验资,并出具
验资报告。
7、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在办理登记手续阶段,主要工作为:改制后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先办理名称变更预先登记手续,并领取相关登记表格;
企业改制需要新增
货币资本的,到经工商局确认的入资银行开立
入资专户,办理
入资手续;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领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后,按照《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