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溢价发行是股票按照超过其票面金额的价格发行。溢价发行的好处在于,公司所能得到的资金数量将大大高于股票面值,这不仅有利于展示公司的优势、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提高资本利润率,而且有利于
股票交易价格的上升。但是,溢价发行的风险比面值发行大,若发行价格过高,投资者不愿接受,公司将面临募股不成功甚至发行失败的危险,因此,溢价发行应审时度势,溢价适当。
时价发行也称市价发行,是指以同种或同关股票的流通价格为基准来确定
股票发行价格。
中间价发行是指以介于面额和时价之间的价格来发行股票。我国股份公司对老股东配股时。基本上都采用中间发行。
股票溢价发行将无须再经国务院
证券监管机构批准,
股票发行价格应主要通过市场机制形成。为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昨日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公司法修正案草案和证券法修正案草案,分别删去了关于股票溢价发行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批准的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安建就这两个修正案草案作说明时说,公司法和证券法都规定,股票采用溢价发行的,须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经与有关部门研究认为,按照
市场经济的要求,股票的
发行价格应主要通过市场机制形成。由
证券监管机构审批
股票发行价格,不能反映
股票市场价格的真实走向,还会不适当地加大证券监管机构对股票价格趋势承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