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业内人士透露,早在今年年初,中信、海通、招商、国信、银河、国泰君安等多家券商就股票约定式回购交易向监管机构上报了各自的方案,不过初期试点花落三家,即中信、海通以及银河,因为此项业务伊始,券商只能出借自有资金,需要实力雄厚的
净资本金才能开展。
股票约定式回购交易的客户初期将有较多限定,审查条件包括
开户时间、资产规模、信用状况、
风险承受能力等,并且该项业务只对机构客户开放,个人客户不得参与。能够成为股票约定式回购交易的抵押标的券必须是
流通股,且是符合交易所若干规定的
个股。经专业人士测算,符合交易所规定的个股约400只,包括上证50、
上证180、中证500、沪深300中的沪市股票等,而ST类个股以及试点券商的股票被排除在可
质押品种之外。对于最受关注的借款成本,消息人士称是要高于同期银行的贷款利率,“目前初步拟定的
回购利率大约在9%左右,基本和融资融券的利率相同,按照借款天数计算利息。”为控制风险,股票约定式回购的借款期限较短,最长借款期限不超过182天。
作为一种融资手段,约定式回购业务可以让急需资金的机构从
券商手中借到钱,但与
融资融券业务不同的是,
融资融券交易最终挣的是股票上涨和下跌的收益,融资业务获取的资金只能用于购买股票,而
股票回购的融资却没有用途限制,因此对于持有大量上市公司股票的产业资本有较大吸引力。
业内人士指出,这项业务可以使企业利用股权来获得
短期融资,而不必在当前市况不佳的情况下直接卖出股票,而且其借款优势在于放款时间非常快。通过股票约定式回购借出的这些钱日后还得把股票赎回,所以这些钱一般只能投入生产或者有确定收益目标的,包括为重组收购项目提供资金等。某大型券商高层指出,“此项业务一方面能够暂缓小非的解禁抛售压力,另一方面能够为股市提供新的
增量资金,同时券商还能小幅提升
资本收益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