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保为道光二十年(1840年)举人,考授
顺天府教授,迁
赞善,以
乙榜任
国子监祭酒,转翰林。屡上疏言事,甚著风采。咸丰三年(1853年)以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衔,帮办
江北大营军务,截击
太平军北伐。同年,授钦差大臣,因攻
高唐不下,遭革职,遣戍新疆。
咸丰六年(1856年),复授副都统衔,帮办河南军务,赴淮北镇压
捻军。八年(1858年),招降捻军领袖
李昭寿、
苗沛霖。咸丰十年(1860年),抗
英法联军于河北通州八里桥,战败,受炮弹伤。翌年,升
兵部侍郎。同年,支持慈禧、恭亲王发动
辛酉政变。不久,赴山东收编
宋景诗黑旗军。
同治元年(1862年),苗沛霖捕太平天国英王
陈玉成,献与胜保,胜保将陈处决。同年七月,清廷命胜保以钦差大臣、兵部左侍郎身份,督办陕西军务,镇压回民。因作战不力,胜保接连战败。胜保本人专横跋扈,自以为在“辛酉政变”中立下大功,又通过袒护苗沛霖和宋景诗的势力而拥兵养寇,糜费军饷无数,遭众大臣弹劾。湖北巡抚
严树森参他“观其平日奏章,不臣之心,已可概见。至其冒功侵饷、渔色害民,犹其余事”,从而以为“回捻癣疥之疾,粤寇亦不过支体之患,惟胜保为腹心大患”。清廷遂命
僧格林沁加以核查覆奏,又令
多隆阿加以查办并接管其部军马,后将其押送回京,以“讳败为胜,捏报战功,挟制朝廷”等多条罪状,次年七月赐令自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