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安·路易斯·比维斯,西班牙人文主义者。生于巴伦西亚。犹太人。伊拉斯谟学生。
因受宗教裁判所迫害逃到巴黎。1509—1512年在巴黎学习。1519年在卢万任哲学教授。1523年到英国,任亨利八世王后凯瑟琳(阿拉贡的)的老师,并在牛津大学讲授哲学,反对经院主义,强调用归纳法作为研究方法。在教育、哲学和心理学方面颇有名望。主张在学校中用本民族语言,支持妇女教育。反对亨利八世与凯瑟琳离婚。一度被国王软禁,获释后去尼德兰,死于布鲁日。著有《论教育儿童的正确方法》、《论纪律二十卷》、《论心灵及生活三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