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平平,1946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毕业,民进会员。2006年受聘为
安徽省人民政府参事,现任
国家督学、教育部基础教育监测中心副主任、
安徽省人民政府参事。
1965-1970年在北京师范大学生物系学习; 1972-2000年在马鞍山二中任教,曾担任副校长等职;1993年起,历任第八、九、十届全国人大代表;1995-2000年任民进马鞍山市主委;1998-2000年任马鞍山市人大副主任;2000-2006年任安徽省教育厅副厅长;2003-2009年任第七届、八届
国家督学;1997年至今,任民进安徽省副主委。
曾获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设行业标兵、
中国科技馆发展基金“创业奖”、全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个人等奖励。2001-2006年主持了国家“十五”教育科学重点课题《农村税费改革后义务教育投入机制的研究》、《农村税费改革后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研究》,其中《农村税费改革后义务教育投入机制的研究》获2003-2004年安徽省社科类优秀成果论文二等奖和2006年第三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