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汉族,1944年3月生,山西
应县人,毕业内蒙古大学化学系化学专业。历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包头市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现任中国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任
世贸联合基金总会(亚太)永远荣誉主席,
北京当代中国书画研究会名誉会长,内蒙古中国画院院长,
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
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
中华诗词学会会员。
男,汉族,1944年3月生,山西
应县人,大学文化程度,1981年1月入党,1967年9月参加工作。1962.09-1968.07
内蒙古大学化学系化学专业学习;1968.07-1970.03
解放军30师
军垦农场劳动锻炼;1970.03-1979.10包头市拖拉机厂技术员、中心试验室负责人;1979.10-1983.12包头市标准计量局技术科副科长、工程师;1983.12-1984.08包头市标准计量局副局长;1984.08-1990.04包头市委副秘书长;1990.04-1990.12包头市委秘书长;1990.12-1993.02包头市委常委、秘书长;1993.02-1995.01包头市委常委、副市长;1995.01-1996.11包头市委副书记、市长;1996.11-1997.03包头市委书记;1997.03-1999.12
包头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01.10-2002.01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包头市委书记;2002.1-2004.1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04.1-2004.12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04.12-2005.1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区委政法委书记;2005.1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现任中国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任世贸联合基金总会(亚太)永远荣誉主席,北京当代中国书画研究会名誉会长,内蒙古
中国画院院长,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中国
书法家协会会员,
中华诗词学会会员。
胡先生自幼喜书画,曾师从著名国画家
白铭先生、
任德超先生 。其书画作品入编《中国书画》、《南海雅集》等多种专业书刊。中国美术家协会常务副主席刘大为以“诗画交通 意境浑融”为题评胡忠画作:“胡忠的画清爽、高雅、淡泊、明洁,呈现一种清新简约的格调。这和他对事业尽善尽美的追求相一致,与他的个人素养,思想境界,哲学观念,审美意识以及道德品格都是
相生相济的。‘重技而悟于道,悟道而能近乎技’……故他常以松竹梅荷以及雄鹰入画,并将自身的心志、情趣,通过笔意墨韵跃然纸上,做到‘缘物寄情’‘借画抒怀’”。他的诗集《不尽情思》诗书(书法)兼备,相得益彰。此外,胡先生还善于总结从政心得,著有《城市国有资本运营探索》、《实践与思考》等专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