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春华,男,汉族,1963年4月生,湖北五峰人,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3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大学中文系毕业,大学学历。
人物履历
1979-1983年 北京大学中文系学习
1983-1984年 共青团西藏自治区委组织部干部
1984-1985年 西藏青年报社工作
1985-1987年 西藏饭店党委委员、人事部副主任,党委副书记、人事部经理
1987-1992年 共青团西藏自治区委副书记(1990.02副厅级)
1992-1992年 西藏自治区林芝地区行署副专员
1992-1995年 共青团西藏自治区委书记
1995-1997年 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其间:1996-1997年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7-2001年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青联副主席(1996-1999年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世界经济专业学习;2000.09-2000.11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01-2003年 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
2003-2005年 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政府常务副主席
2005-2005年 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务副书记、自治区政府常务副主席
2005-2006年 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务副书记
2006-2008年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
2008-2009年 河北省委副书记、代省长、省长
2009-2010年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
2010-2012年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2-2017年 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
2017-2018年 中央政治局委员
2018-2022年 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党组成员
2022-2023年 国务院副总理、党组成员
2023- 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
担任职务
中共第十七届、十八届、十九届、二十届中央委员,十八届、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委员,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国务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原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