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朗民,男,汉族,1965年12月出生,江西临川人,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6月入党,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江西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毕业)。
人物履历
1984.09-1988.07 江西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
1988.07-1995.02 江西省抚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
(期间:1989.12-1992.03 江西省宜黄县棠阴镇下派锻炼任镇长助理);
1995.02-1999.01 江西省抚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1999.01-2001.07 江西省抚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业大办副主任(副科);
2001.07-2003.05 江西省抚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正科);
2003.05-2005.03 江西省抚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2005.03-2006.05 江西省抚州市广昌县法院院长;
2006.05-2006.06 江西省抚州市广昌县副县级干部;
2006.06-2010.06 江西省抚州市广昌县县委常委、公安局局长
(期间:2006.7.2提名江西省广昌县第十届委员会委员、常委候选人);
2010.05-2012.07
江西省公安厅宣传处处长;
2012.07-2015.07 江西省公安厅政治部副主任、人事处处长
(期间:2013.03-2013.06 江西省省委党校第42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15.07-2015.09
江西警察学院党委副书记、省公安厅政治部副主任、人事处处长;
2015.09-2020.06 江西警察学院党委副书记;
2017.02-2017.03 江西省第九批援疆工作前方指挥部党委委员、副总指挥;
2017.03-2018.12 江西省第九批援疆工作前方指挥部党委委员、副总指挥、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副州长;
2018.12-2019.03 江西省第九批援疆工作前方指挥部党委书记、总指挥、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副州长;
2019.03-2019.12 江西省第九批援疆工作前方指挥部党委书记、总指挥、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党委副书记;
2019.12-2020.06 江西警察学院党委副书记(正厅级);
2020.06-2023.06 江西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江西警察学院党委书记;
2023.06-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正厅级)提名人选;
2023.07-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职务任免
2023年6月消息,强赣观察获悉,胡朗民履新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正厅级)提名人选。
2023年7月26日,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任命胡朗民为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荣誉称号
在职期间,参加了
江西省委党校第42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6年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先后4次被评为
优秀共产党员,2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以及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2013年经省公安厅批准,荣记个人嘉奖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