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欣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裁
胡欣,男,1967年2月出生,回族,籍贯安徽巢湖,全日制大学,工程硕士,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4年10月被开除党籍)。曾任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人物履历
历任上海市水务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科学技术处处长、防汛和安全监督处处长、副总工程师,上海市堤防(泵闸)设施管理处处长、党委副书记,上海城投集团总工程师。
2017年5月,任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总工程师。
2021年6月,任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24年7月22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消息,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胡欣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上海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依法双开
2024年10月,上海市纪委监委对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裁胡欣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胡欣身为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转移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组织观念淡薄,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罔顾因公出国管理规定,在境外擅自变更路线;逾越法律红线,将手中权力异化为大肆敛财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资格资质审批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胡欣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上海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胡欣开除党籍处分;由上海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通报
2013年至2024年,胡欣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收受礼金,违规出入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并接受宴请。胡欣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决定逮捕
2024年12月,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裁胡欣涉嫌受贿一案,由上海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胡欣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27 18:45
目录
概述
人物履历
人物事件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