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井胡氏民居
自贡市贡井区境内古建筑
贡井胡氏民居,系清代晚期自贡大盐商胡元海的私人住宅,坐落于贡井区长土镇沿河街。自1850年开始修建,后经过数次改建、扩建,至1905年最终建成,历时55年,总占地约2万平方米。在2012年7月被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历史沿革
盐商胡元海祖籍江西庐陵(今吉安),靠经营棉布生意起家。1821年至1850年间,胡元海与人合伙经营盐业获大利,便买下贡井大山寨子岭土地,依山建房。
建筑布局
起初,胡元海所建房屋为一正二横房舍,作为居家和管理盐业的柜房。1865年,胡元海长子胡勉斋对原房屋进行改建,新增上厅、中厅、横房,呈八个四合形模样,周围人称它“大山新房子”。次年,房屋又动工新建,设置抱厅、横堂屋、总柜房、管事房等。1867年基本建成,取名“胡慎怡堂”。1894年至1905年,胡元海的孙子胡汝修又对房屋进行了大规模改建和扩建。至此,胡慎怡堂最终建成。建成后的胡慎怡堂占地约2万平方米,包括住宅群、宗祠、盐业经营管理柜房、戏楼、园林建筑等计共三十余栋(座)和大片园林景观。而西区建筑则完全仿《红楼梦》大观园亭式建筑而修建,十分气派。
诗文作品
不少名士曾为胡慎怡堂赋诗题词,使胡慎怡堂显得非常雅致。书法家赵熙在此题有“灌园”、“怡堂”、“花随四时”等匾额及对联;梁启超书有“大山松所”横额;“竹林七子”之一王廉甫赞荷湖诗“万朵红莲一鉴铺,水光山色并华予。问谁涤得氛埃净,澄尽清流是此湖。”生动地描述了此中的优美景致。
保护范围
占地范围外延5米。
建设控制地带
东至保护范围外50米,南至保护范围外50米,西至保护范围外50米,北至保护范围外20米。
社会评价
自贡盐文化研究者陆坚评价称,作为私人住宅,胡慎怡堂的房屋建筑面积在当时的川南首屈一指,其建筑本体是清中晚期自贡盐商宅邸中规模最宏大、园林景观最优美、建筑最完整、最具代表性的川南民居建筑群落。是自贡近现代盐业历史的见证,也是盐商文化的遗存。
参考资料
贡井胡氏民居.中国小康网县域 小康杂志社.
最新修订时间:2024-06-29 23:36
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建筑布局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