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沈括 《梦溪笔谈·乐律一》:“外国之声,前世自别为四夷乐。自唐天寳十三载,始诏法曲与胡部合奏。自此乐奏全失古法,以先王之乐为雅乐,前世新声为清乐,合胡部者为宴乐。”
段安节《
乐府杂录》记载:“胡部 。乐有五弦、
箜篌、
觱篥、笛、方响、拍板。合曲时,亦击小鼓、钹子。合曲后立唱歌,凉府所进,本在正宫调,大遍、小遍,至贞元初,
康昆仑翻入琵琶玉宸宫调。初进曲在玉宸殿,故有此名。合诸乐,即黄钟宫调也。《奉圣乐曲》,是韦南康镇蜀时南诏所进,在宫调,亦舞伎六十四人,遇内宴,即于殿前立奏乐,更番替换。若宫中宴,即坐奏乐。俗乐亦有坐部、立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