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鸿飞(1925—2001)男,跳高教练员。生于1925年,
上海人。长期致力于
田径教育事业,中学毕业后当过职员,后在上海市第二十一中学任体育教师、1958年起任南市区青少年业余体校教练员,1981年任上海市田径队跳高教练。善于钻研跳高技术,敢于走自己的训练道路,为我国培养出了三次创造男子跳高世界纪录(2.37米、2.38米、2.39米)的优秀运动员
朱建华等优秀跳高运动员,为上海市劳动模范和全国先进业余教练员,1981年评为国家级教练员。多次获“国家体育运动荣誉”奖章。1984年被评为全国最佳教练员。在训练上大胆创新,有独到之处。提出了“以速度为中心,力求与技术力量平衡”的主导思想;在技术上提出“快速助跑与快速起跳相结合”的理论,撰有《朱建华快速助跑与快速起跳技术》等。
1992年退休后,在大同中学创办跳高训练中心,患上鼻咽癌后,仍骑车穿梭于家庭与训练基地之间。1994年在上海市举行建国45周年十杰教练评选时,他获得258万张选票,列上海十杰教练之首。1995年11月中国田径协会授予他“我国田径事业突出贡献优秀教练员”称号。
1995年11月中国田径协会授予胡鸿飞“我国田径事业突出贡献的优秀教练员”称号。曾任上海市南市区业余体校教导主任,上海市南市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上海市田径协会副主席。2001年因心力衰竭逝世,享年76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