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南市盐务局为市人民政府的盐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的盐业行政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工作,正科级建制,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
青岛市盐务局垂直领导。 胶南市盐业专营公司为市属食盐批发企业,负责辖区内直接入口食盐、食品加工用盐(含酿造用盐)、畜牧养殖用盐、工业等用盐的调拨供应工作。局司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胶南市盐务局连续多年来被
青岛市盐务局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先进单位;被省盐务局授予全省盐业系统先进单位、优秀政研会称号;被青岛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2011年,被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盐务局、
青岛市卫生局评为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先进集体;被
山东省盐务局评为全省平息食盐抢购工作先进集体;被中共青岛市委授予青岛市先进基层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