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澳商埠局
北洋政府在青岛成立的机构
胶澳是青岛的旧称,1891年(清光绪十七年)清政府议决在胶澳设防,这是青岛建制的开始。1897年德国通过不平等条约强占胶澳,从此,胶澳沦为殖民地。1914年日本又取代德国占领胶澳,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五四”运动爆发,迫使日本于1922年同中国政府签订了《解决山东悬案条约》,中国终于收回了胶澳的主权。同年12月10日,根据《条约》中所规定的“将胶澳租界地全部开辟为商埠”条款,胶澳商埠督办公署成立,直属北洋政府。
北洋政府时期的所谓商埠有两种:一是依照不平等条约开辟的通商口岸.一是因该地工商业发达而由中国政府开辟的商埠,称“自辟商埠”。胶澳商埠属于自辟商埠内。
争权夺利 青岛主权收回后,因其地位特殊,立即成为北洋军阀争夺的目标,围绕“胶澳督办”一职展开了激烈的争夺。1922年12月至1925年7月,胶澳督办更换过五次:熊炳琦、高恩洪、王翰章、温树德。
1925年7月,张宗昌置中央政府命令于不顾,擅自将“胶澳商埠督办公署”改为“胶澳商埠局”,并任命其掖县同乡赵琪为“总办”,将青岛置于山东督办公署管辖之下。赵琪上台后,秉承日本人和张宗昌的旨意,在政治上大肆通缉、逮捕革命志士,在经济上强销公债、军用证票,削减教育经费,致使青岛工商业凋零,教育倒退,人民生活水平低下,民不聊生,怨声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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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1-09-02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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